po一些自己爬文與親身經歷所得到的經驗. 當自行車可以有最適合騎乘者的齒比時, 這時決定車速的, 就是人的功率.
就平地而言, 時速17km時, 克服摩擦力所需的力量約25W, 克服空氣阻力的力量約25W. 之後摩擦功率與車速成正比, 風阻功率與車速立方成正比. 也就是說, 時速34km時, 踩踏功率需要25*2+25*2^3 = 250W.
長時間騎乘時, 國內選手約有200W以上的實力, 環法選手則有300W以上的實力. Armstrong曾經在半小時持續450W的踩踏.
500W可以達到45km/hr, 1000W可達到55km/hr, 1800W可達到70km/hr, 6000W可達到100km/hr. 125機車有7000W以上的動力. 環法選手最後衝刺的瞬間爆發力可以超過1000W, 可能到1500W左右.
如何知道自己的功率呢? 首先可以從騎公路車的時速經計算逆推. 另方面, 有的健身車可以讀出相關數據. 不過健身車有些灌水嚴重, 我曾經300W踩了一小時, 如果那數據是真的, 我應該可以改行了.
平路幾乎是功率決定速度, 而在柏油路面爬陡坡時, 則是 功率/人車總重 決定速度(汽車用語就是馬力重量比).
僅供參考, 多騎車才是王道.
大鼎 wrote:
請問這個式子是公路車...(恕刪)
比較接近公路車.
時速17km的數據是在某網站上(忘記哪個網站)看到的, 它上面寫說此速度下磨擦力和空氣阻力相同.
根據"自行車聖經"中, 時速32km需要1/4匹馬力(約190W). ----->這應該是公路車數據, 由此逆推出25W數據.
自己300W的電動車, 極速32km. 1000W電動車, 極速55km/hr. 因為重量因素, 電動車需要瓦數高過登山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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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如同您所說, 騎乘者的姿勢等因素會形成一些誤差.
試算一下自己的踩踏功率
http://www.kreuzotter.de/english/espeed.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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