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kiki1999 wrote:這種道路在台灣你可能...(恕刪) 其實一條平面道路,各種車輛加行人都要自己的路權,互相侵犯是隨時上演的劇碼,法律規定當然也是隨時被挑戰○Share The Road 路權共享概念--強讓弱、 慢讓快、彎讓直 --------- 這些在歐美都會區也不見得能夠實現,但至少人人有觀念 ;在台灣我們又多加了大量機車及計程車兩大因素(這部分是我個人推想的),大多數人只要評估在被抓到的可能安全係數內就違規了,最後變成習慣,所以上了路一切只有自己小心啦!其他想法我看只有"難"這個字吧!!!
我以前的公司騎車上班16分鐘開車連停好車25分鐘搭捷運45分鐘怎麼算好像都是騎車勝出現在換工作了沒地方停車沒有地方洗澡只好搭車上班騎車只要30分鐘的路程一天要花50分鐘以上馬總統要節能減碳這方面應可以多多著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