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去了一趟墾丁,回家的路上去了車城的最大土地公廟順便拜拜。還體驗會自動吸金的金爐。


連老外也來拜

人潮很多

很特別的金爐

晚上回家後出來騎車出來逛逛 把單車聽在商店門口,
我想車子停在門口的臨時櫃臺邊離服務人員只有2公尺的距離,
我進門要看DM上的產品,東西沒有擺出來,
因單車沒有上鎖,我想算了下次在說,直接要走出門口救看到有一個人正往我的單車走去。
我正好站在後面7公尺,我還以為是他想看看車子。
不是耶!他開始推車前進 騎上去。

原來是偷車


他上了車在門口摩托車車陣中正要衝出去,
我快步追過去拉到座墊,因座墊調很高、變速也調很高。
把座墊推了一把之後他轉倒後棄車逃逸。快跑轉入小巷中
此時我正在猶豫是否要追上去抓他,我孤單一人穿拖鞋沒有任何支援,
我離他接近50公尺遠跟蹤他。我打算看他雙腳如何能比過單車,
但是他發現我跟過去了,他沿路一直想走小巷轉了好幾個彎。
我打電話給110,叫警察來抓人但是警察要我說路名。在暗巷中移動一邊看門牌。

還要一邊騎車邊打手機還邊要找路名,眼睛還要看他往哪逃。
沿路上他還企圖偷別的沒鎖單車要逃。

整個追逐過程大約騎了4km 吧
其實他偷錯人逃走的方式也錯了。
他如果進入建築物中、捷運中或騎單車繞小路可能我會放棄。
他躲在一堆機車與單車
後來他偷了一臺21速的便宜雙避震車踏板有故障,騎這種車跑給我追。 我還要故意放慢速度配合他....


他騎了三公里附近之後我看他就沒力了。

他的車況差體力差技術也不太好。
後來警察終於找到我了,用三台警用機車包圍他之後,
警察要他跪在地上。
後來就銬上手銬押回派出所。
聽說今天要收押了。
他還說那台雙避震的學生車是他的,
但是他家住的地方離他要逃走的方向根本是反方向,兩地距離也差15KM

-後來
報一個案處理要兩個小時,從110報案到抓到人與做筆錄大概花了三小時。

過程中我有時候覺得,我是不是該放他走。
因為報案好像很麻煩,到時候萬一還要走法院。
警察有來問三次就是他是否在偷竊時有其他的動作,就是是否有搶奪的意圖。
因為槍跟偷兩種罪差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