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

自行車上捷運?小心,假日16:00-19:00 自行車也是不能上車的。

今天帶著家人(4大4小),騎了五台腳踏車,其中有三台折疊車,從古亭河濱公園(11:00)騎到關渡後,因為小朋友已經騎了約23公里,想就去搭捷運回台北,到關渡站時約3:50分,花了一些時間把折疊車收了一下,接下來要替另兩台車買票,沒想到站務人員說不行,因為16:00-19:00腳踏車是不能上捷運的,看了一下錶,16:02分。

總不能等到7點吧,最後只好讓折疊車及3大3小進站,另1大1小只好騎回台北囉。

只想提醒大家,如果帶著小朋友騎車,想搭捷運的話,時間可得算準啊!

最後我只想大聲的替我女兒鼓掌,因為她無怨言的騎回家了,算算有40公里耶,而她才小一啊。


2007-12-09 22:59 發佈
還有這樣的規定喔??真的是...不過你的女兒很猛喔!!幫她拍拍手....我女兒騎個2X公里就埃埃叫嚕.還已經小4嚕.比起你家小朋友....他太嫩嚕


了不起, 可惜我不能加分, 不然我也要為你女兒加個分. 呵呵.
要如何跟捷運公司建議以及改善這情況....
因為目前捷運對單車族十分不友善...
捷運公司與單車應該互相搭配才能為交通做最大改善..

個人也有被捷運拒絕情況....
(環島要回家一大早從蘇花上的東澳開始騎走北宜到達小碧潭站想說累了想做捷運回家,比較安全
到達捷運站站務員給我的回覆...今天雖是星期6但屬於補假不算假日....此時心中只有充滿%︿&*髒話...
只好再慢慢踩回家跨過交通很差的台北市下班潮....到士林)
我比大大更烏龍~
非假日從永和騎到淡水...
想說回來可以搭捷運

回程時到紅樹林捷運站才知道~只有假日腳踏車才能座捷運
心中也是充滿%︿&*髒話~
但罵的是自己沒做好功課
先幫小朋友
40公里...恩恩! 了不起!!

自從小弟有次不愉快的自行車+捷運經驗後
現在都改騎摺疊車+攜車袋
車子摺起來 放進車袋裡就可以進捷運站了
不過一台車少說也是十幾公斤
加上只能提著走
對小朋友來說 可能也是一大考驗

~嚮往城市中自由穿梭的風~
感謝告知@@""

因為我也不知道....

你女兒好厲害啊~

真的有時間限制.......
如果帶的是摺疊車就沒這個困擾了
但是我還是買了票上車





因為我忘了帶攜車袋出門
收復街道聯盟在11/24所發起的單車微笑上路活動,
以單車上捷運為主題繞行市區道路,並前往捷運局提出規定放寬、告示更清楚的訴求,
相關活動紀錄可以參考,網址:http://blog.pixnet.net/RTSTW/post/11245338

之前10/27則是為凸顯隱形車道的不合理而上路,
活動紀錄網址:http://blog.pixnet.net/RTSTW/post/10218914
------------------------------------------------------------------------------

腳踏車上捷運請見台北捷運公司旅客服務相關法規,網址:http://www.trtc.com.tw/c/
以下節錄重點:
折疊式腳踏車請見──台北捷運公司旅客須知 ( 民國93年12月24日修正 )
壹、 一般規定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得拒絕運送,站、車人員並得視情節強制其離開捷運範圍:
....(八)捷運範圍內禁止之行為:
1.穿直排輪或溜冰鞋進入。
2.溜滑板或滑板車。
3.除包裝好之折疊式腳踏車外,禁止在未開放之車站及時段攜帶腳踏車進出車站。
4.除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外,禁止使用代步車。

參、隨身攜帶物
旅客隨身攜帶物品以不妨礙其他旅客為原則,且應自行照料;若旅客行為或所攜帶物品
有妨礙他人之虞者,本公司得拒絕運送。

非摺疊式腳踏車請見──臺北捷運公司開放旅客攜帶腳踏車搭乘捷運應行注意事項
民國96年8月10日公告
這規定是早就規定好並且公布的
不能怪捷運公司吧?
自己要先做好功課啊!

臺北捷運公司開放旅客攜帶腳踏車搭乘捷運應行注意事項 

民國96年8月10日公告

一、臺北捷運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為配合臺北市政府提倡民眾正當休閒活動,特開放旅客攜帶腳踏車搭乘捷運,並訂定本應行注意事項於車站公告,旅客於開放時段攜帶腳踏車搭乘捷運時,應遵守大眾捷運法及相關法令與本應行注意事項規定。

二、開放時段:週六、週日及國定假日,06:00至16:00及19:00以後至營運結束為止,旅客可攜帶腳踏車進入特定車站。如有異動,將另行公告。

三、開放路線:本公司開放旅客攜帶腳踏車搭乘之路線為淡水線、新店線及中和線。不開放木柵線、南港線、板橋線、土城線、小碧潭支線、小南門支線及新北投支線。

四、開放進出及轉車車站:
1. 本公司開放腳踏車進出之車站為紅樹林站、竹圍站、關渡站、北投站、唭哩岸站、明德站、士林站、圓山站、雙連站、頂溪站、南勢角站、中正紀念堂站、公館站、大坪林站、新店站等15個車站。
2. 不同運行路線換線搭乘之旅客,僅限於北投站、唭哩岸站、明德站、士林站、圓山站、雙連站及中正紀念堂站轉車。23:00以後,因營運模式變更,旅客僅限於中正紀念堂站轉車。
3. 攜帶腳踏車未依規定於上述車站進出及轉乘之旅客,將依大眾捷運法第五十條第一項第四款處罰。


五、進出車站動線:嚴禁使用電扶梯。車站內外之樓梯、電梯(每次使用最多限二輛腳踏車)及無障礙坡道均可使用,並僅可牽行不可騎乘或滑乘。

六、收費:採人車合併收費,單趟不限里程,一律全票收費,攜帶腳踏車單程票每張收費新臺幣壹佰元整,旅客請先至車站詢問處向站務人員登記並購票,每張車票僅限一人攜帶一輛腳踏車使用,出站回收。

七、進出閘門:請旅客洽車站站務人員協助,使用公務門進出付費區。

八、進出電聯車:
1.腳踏車停放車廂僅限第一節及最後一節電聯車車廂之車門可進出及停放,每一車門區限停二輛腳踏車,且不得佔用無障礙空間,每列車共可停放16輛,請旅客依標示位置候車及進出電聯車車廂,如車廂空間已明顯不足,請等候下一班車,勿強行進入車廂,以免妨礙其他旅客。
2.腳踏車應停放於車門中間之立柱兩側,腳踏車停於旅客與立柱中央,並與列車行駛方向垂直。
3.旅客攜帶腳踏車應「車不離身」,於車廂內旅客必須隨時扶持腳踏車,不可坐於座椅留置腳踏車單獨停放。
4.攜帶腳踏車旅客須隨時注意其他旅客進出車廂,禮讓進出動線,並避免污染他人衣物。
5.緊急時腳踏車須留置於車廂,並依列車廣播將腳踏車移至非開啟之車廂門邊,避免影響逃生動線。

九、攜帶腳踏車注意事項及使用限制:
1.旅客攜帶之腳踏車最大尺寸限制為長180公分、高120公分、寬70公分,禁止油類或電力等型式之動力腳踏車、協力腳踏車及非屬常規型式之特殊腳踏車進出捷運系統。
2.未滿十四歲旅客須由成人陪同,方得攜帶腳踏車進出捷運系統。
3.腳踏車於捷運系統內牽行、使用電梯及進出電聯車車廂,須禮讓身心障礙旅客及其他一般旅客。
4.旅客攜帶之腳踏車必須保持清潔,如有髒污之虞者,本公司得拒絕運送。
5.攜帶腳踏車者因其腳踏車造成本公司或第三人之損害,應負法律上相關之責任。
6.旅客攜帶之腳踏車,若有造成他人不便或影響安全之虞者,本公司得拒絕運送。
7.捷運系統發生緊急事件時,本公司得暫時停止旅客攜帶腳踏車進出捷運系統。

十、旅客攜帶腳踏車進出捷運系統,應確實遵守大眾捷運法與相關法令及本公司各項規定與注意事項,若有違反上述規定者,除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外,旅客因違反規定導致本身之損害,應自行負擔相關責任,本公司不負損害賠償責任。

十一、為因應特殊之狀況,本公司得公告調整開放之時段、車站及其他相關規定。


愛我所愛,無怨無悔。
  • 3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