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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置活動式攜車架被開罰單了 ! 求教申訴程序(已解決)

3/4結案:經mikar8245大哥與大甲分局溝通後,此張罰單撤銷。感謝mikar8245的協助,也謝謝各位的支持與協助。


時間:2/28
地點:國三南下174km
罰單如下:(現場照下來的,還沒實際收到罰單)

裝置活動式攜車架被開罰單了 ! 求教申訴程序(已解決)

車架是買這款:

裝置活動式攜車架被開罰單了 ! 求教申訴程序(已解決)

裝置活動式攜車架被開罰單了 ! 求教申訴程序(已解決)

雖然我極力爭取,提出合格證明文件及法條,說明可拆式(活動式)的攜車架不需要驗車,警察杯杯還是堅持開單,他說:「如果活動式的不用開單,那大家都裝活動式不就好了。」
我:「…」還能說什麼呢,他是警察大人耶。

只好等罰單來了再申訴了,我是第一次被開單,請問各位網上的大哥大姐們,申訴的程序是什麼?

感想:警察先生沒受好教育訓練,以後還是會開別人單子,我也可能再被別的警察開單,然後又申訴,怎麼能避免這種烏龍繼續發生?
2014-03-03 19:25 發佈
太冤枉了吧!
搬張沙發標記看後續發展

只能說隔行如隔山
之前我玩生存時也經常常聽槍友遇到被抓這種鳥事
法律都規定初速超過20焦耳的才違法
然而玩生存的大部分也都才5焦耳以內
打到頂多黑青而已
也有槍友參加活動時帶著測速器在車上自保
但還是被找麻煩
還開一槍 說 你看把紙打破了耶
靠杯 橡皮筋也能把紙打破 那有橡皮筋的不通通要抓回去辦

然而現在沒玩生存改玩車
也有裝車頂架
有ARTC的證明文件也有發票
但是還沒去驗車
希望不要被找麻煩

ianlee910 wrote:
時間:2/28地點:...(恕刪)


這位大人跟縣長一樣有霸氣

話說警察的字都很醜耶!
那張就是罰單了,不必再等;訴願應該是直接找監理所,另外請上警政署網站投訴那個警察,法令都搞不清楚。

ianlee910 wrote:
時間:2/28地點:...(恕刪)

這也難怪,罰單上的字體像是小學生..
太過勉強...不如讓一下~~
一個單位有開過這種情況的罰單就會有例再開第二張以上,所以行經苗栗就要小心。
815_8 wrote:
一個單位有開過這種情況的罰單就會有例再開第二張以上,所以行經苗栗就要小心。


所以希望樓主一定要申訴成功
讓狀況外的警察知道ARTC有檢驗合格的就不該開單
這樣才不會有其他人再受害

樓主 建議您所有的證明文件帶著
跑一趟監理站
找一位看起來最親切的志工媽媽來諮詢一下
他應該會教你怎麼申訴

阿誠0725 wrote:
所以希望樓主一定要申...(恕刪)


重點就是就算申訴成功,這個警察也不會有事,他會繼續用他錯誤的知識開其他車友的罰單,造成大家的困擾及浪費大家的時間。
所以除了申訴外,針對這個警察,我也希望能讓他被申誡之類的,避免類似情形再發生。
我們民眾都得自己上網查相關法令,隨身帶在身上以防萬一,這些「專業」的執法人員,卻完全不了這些法律,也完全忽視我們提供的相關法令,想一想,小老百姓還真是悲哀,我繳的稅都在養這些人,唉,也許找媒體才是最快的吧
快去驗車才是王道!十五十五十五!
ianlee910 wrote:
時間:2/28地點:...(恕刪)
大大你這個是完全都不用用到工具就可以拆卸下來嗎?如果你有用到工具(螺絲起子,板手都算),就不能算是活動式的哦

活動式和固定式差別在於一個可以”徒手”拿下來,如果動到工具,就不是徒手了!

雖然這種區分很怪,但就是沒有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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