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從淡水回騎中,一過快樂休息站,慢騎中,突然左側一單車超我而去,,發揮公路車輪車精神,緊追上去,從背後一看是女的,紳士風度表現出來,當然輕鬆超過,檔風在前,輪過大稻埕,不見香跡回復慢騎精神。只過忠孝橋,又是她從我旁邊超過,當然奮起直追。但只見後燈一路遠去,我再也追不上了。追想原因,1,我剛乾掉一手2。我昨天感冒還吊點滴3,我剛從淡水回騎中4。她騎KOKA那麼多理由????我就是騎輸她我也知道沒圖沒直相,故怎準財入,HL攝影機,希望下次有機會拍下.所以先先放二張紀急
騎自行車不算酒駕,是不可取啦,但是不犯法。(我想,可能是騎單車的人,對路人的危害,跟快跑的人比起來,不是差很多。不然,連喝酒跑步、踩滑板車、溜冰的人,都不能喝酒才是…)<===亂猜的。還是提醒樓主小心為上。話說樓主啊,一次幹掉一手,會不會多了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