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我有一台牛角的腳踏車 大約5000買的(應該不是什麼有名廠牌..)
一週騎不到幾次 甚至沒騎
這幾天被竊 然後也找回
但是多了一堆刮傷
對方是學生 有共犯
當天有報警 有監視錄影帶畫面
本來心裡想和解就好 賠償個金額 道個歉 和解書寫一寫就算了
沒想到對方學校那邊 很兇的說他們處理就好 還掛我電話...
然後對方家長也不理不睬的感覺
我覺得這讓我很生氣
所以直接請警察那邊處理
現在除了竊盜是公訴罪以外
我希望對方能賠償刮傷的這損失
警方建議我直接寫恢復原狀
後來民事求償這部份 警方說看能不能私下和解
對方家長一直說一台腳踏車又沒多少錢云云
然後說怎麼可能都他們用的 已經報警了不然你還想怎樣
難道要送去烤漆?
最扯的是 還丟給我一句 他今天才知道這件事情
(老實說 現在讓我覺得 好險有報警...)
(學校當天就有請家長來)
(學校通知當天到現在共3天)
請問 我該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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