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麗珍╱台北報導】北市交通局訂出全國首創「台北市自行車管理規則」,最快下月公告實施。該法規定自行車未比照機車兩段式左轉、夜間行駛不開燈、未行駛專用道等狀況,可處三百至六百元罰鍰。自行車族抱怨:「自行車應使用行人號誌才合理,不應比照機車開罰。」
交通新規
「台北市自行車管理規則」草案最近出爐,近期將送北市法規會審議,預計下月可送市議會備查後即可公告實施。
停車要停機車格
交通局第五科科長陳慶城表示,因該法非自治條例,未訂罰則,但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罰,自行車族違反自行車管理規則仍可開罰。
陳慶城表示,自行車管理規則的多數規定是為了糾正自行車族不良的騎乘行為,例如不少自行車族過馬路看的是行人燈號,新法規定須遵守自行車專用號誌或汽機車號誌,自行車也須比照機車進行兩段式左轉,夜間騎車須開燈,須靠右行駛,停車要停在自行車停車架或機車格,不能亂停,違者均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罰三百元至六百元罰鍰。
模糊地帶惹爭議
至於騎自行車須戴安全帽、不能雙載、騎車時不能邊講手機、變換方向要先用手勢警示後方來車等,則因沒有罰則,屆時僅能道德勸說。
自行車族李先生說:「規定要靠右行駛,但不少路口也開放紅燈右轉,直行的自行車可能會被右轉的汽機車撞到,且自行車停車架不足,若停進機車格內,很容易被機車族移開,被開罰會很冤枉。」自行車族王小姐說:「尖峰時刻、若沒自行車專用道,得騎人行道比較安全,這樣以後要開罰很不合理。」
逢甲大學運輸科技與管理系副教授李克聰認為,北市新擬的自行車規定和現行自行車族騎乘習慣行為相違背,不少自行車族仍認為應和行人用路規範差不多,一旦實施會有很多模糊地帶引發爭議。
北市自行車管理規則草案
【罰鍰300~600元】
◎未兩段式左轉
◎夜間行駛未開燈
◎未停在自行車停車架或機車停放區
◎不行駛自行車專用道、人車共用人行道、慢車道或不靠右行駛
◎不依自行車專用號誌或汽機車管制號誌通過交叉路口
【罰鍰180元】
◎未檢視前後煞車效能、鈴聲、燈光、反光裝置等各項配備是否完整
【僅勸導,無罰鍰】
◎騎自行車沒戴安全帽、雙載、行駛行人穿越道線、行駛中打行動電話、變換方向時沒以手勢警示後方來車
※註:「自行車管理規則」未訂罰則,處罰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資料來源:北市交通局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1841288/IssueID/2009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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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了死了
這下子只能牽車了
以後不知道會不會訂出一條
自行車不得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擅自變更車體
如果有的話~
這個版可以關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