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摔車緊急處理

當有人因為車禍倒臥在地
相信大家都會熱心的想幫忙
但是 但是
除非是受過專業的外傷固定術訓練
不然建議大家不要任意移動病人
尤其是七手八腳的
把沒有固定頸椎,腰椎或任何受傷部位的病人抬上車
搖搖晃晃的送到醫院
再大呼小叫的叫手無縛雞之力的護士小姐
不管三七二十一的
把病人搬下車
這對外傷病人造成二度傷害的機率
非常的高
切記
先維持一個安全的環境
不要移動病人
打電話叫119
119到現場時看似問一些無關緊要的問題
花時間在幫病人做小小的移動或固定
這些看起來不重要的事
卻可能影響病人未來的病情變化
影響之鉅 超乎想像
請大家千萬不要急於一時啊!
2009-07-14 0:51 發佈
vickie333 wrote:
當有人因為車禍倒臥在...(恕刪)


2度傷害?????

搞不好這一搬~~成了兇手呢~~
最常見的是同行車友摔車
車友熱心的幫忙搬
沒事...
或只是四肢骨折
那還好
如果是脊椎受傷
那就真的危險了...
在醫院上班
比較容易為這種情形嘆息...
大大說的是真的...因為受過emt訓練....

切記不要移動病患...因為這移下去可能後果不堪設想....

也會對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看到事故...打119就對啦...其他還是讓專業的來吧...
vickie333 wrote:
除非是受過專業的外傷固定術訓練...(恕刪)


小弟我是認為~世風日下人心不古~就算受過專業訓練~非執勤中~幫忙打119就好了~現在台灣社會普遍存在~亂咬就有的賠~聽過一些案例~連幫打119也會被家屬咬說~是不是報案人撞的或引起的~

有一個朋友上過也領有救生員証~教練千交代萬交代~不是執勤時~遇人溺水萬勿救人~一來就像我剛剛說的亂咬~二來就是有時傷者死亡~檢察官啦法官壹定會調你去問案~然後問你急救程序~壹個動作錯了~那你的好心熱心~將會變成~切心(台語發音意為心冷)~

霹靂貓1972 wrote:
不是執勤時~遇人溺水萬勿救人~一


這個我有奌意見. 見死不救, 有能力為之而不為也是罪. 更何況是救生員. (管你是不是在執勤)
這個有夠離譜.

這跟原題有些偏差. 原題是說急難發生後不要隨便移動傷者. 而且我想前題是
假設傷者沒有其它的立即危險. 遇人溺水救人是防止災難發生. 跟前者是兩碼事.
至於溺者救上來要不要施行CPR, 那又是另一碼事. 因為災難已經發生, 這是如
何處理傷者的問題.

回到原題, 如果傷者處於其它立即的生命威脅, 旁觀者可為之而不作為也是有罪的.
比方說, 傷者跌落在鉄軌上不能動彈, 你難道就只打119 然後站著等火車來嗎?
這是真的…

不論患者有無意識,不要去亂動他,就算他有意識,但爬不起來時,你也不要想說幫他一把,你有可能害死他…

之前新聞有報,不知道各位還有沒有印象…

婦人騎機車載女兒,途中遇車禍,雙雙倒地,婦人自行起來,看到女兒還躺在地上,有意識,只是爬不起來,婦人

用手扶著他的肩膀要讓她坐起來,就在這一瞬間 ,女兒的脖子就像剛出生的小貝比完全沒有支撐力,原來頸椎已

有損傷,那麼重的頭當場就…,女孩子當場在母親的懷裏氣絕。最痛苦的是她的母親…
沒錯!!不管是什麼樣的意外現場,首要檢查傷患有無意識先~若有意識!可詢問身體哪裡不舒服再考慮是否搬運傷患,但無意識還是摳119先,並儘量維持現場.
霹靂貓1972 wrote:
小弟我是認為~世風日...(恕刪)

+1
我聽過很多的例子,
聽到都會怕,
所以如果我有能力,
個人也是不敢救,
我可不想因為自己的熱心,
變成一天到晚跑法院!!
所以重點是自己要相當有把握
才能夠救人
否則不小心反而幫倒忙
寧願幫忙打119就好
不過萬一錯過黃金救人時間
怎麼辦啊???
個人言論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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