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人騎小摺摔死 家屬擬向車商提告唉啊這到底是使用習慣不好?由於沒戴安全帽家屬質疑是小摺後輪的快拆裝置與後叉設計不良(自己沒鎖好)?還是原廠設計出問題。難道!自己酒後駕車之後撞電線桿.........還怪酒廠說你們家的酒喝完會醉!我要告你?當然誰對誰錯我不知道,只是台灣習慣先怪別人還是之前我說的!隨身錄影吧!才有證據
未戴安全帽騎腳踏車的騎士,與汽車.機車駕駛相撞時,而通常是未戴安全帽騎腳踏車的騎士,受傷比較大.嚴重。這與騎機車戴安全帽及開車扣安全帶的道理是相同的。1.所有汽車種類的車型是...........汽車「包」人=鐵「包」人(所以汽車不用戴安全帽,有扣安全帶即可)2.所有機車種類的車型是..........人「包」機車=人「包」鐵3.所有腳踏車種類的車型是......人「包」腳踏車=人「包」鐵如果這政府的這些規定1.汽車人扣安全帶2.騎機車帶安全帽3.騎腳踏車戴安全帽,會覺得的「麻煩」.........那麼「麻煩」總比「流血」.「受傷」好吧!
laputa38 wrote:更玩味的輪胎現在很多...(恕刪) 快拆結構已經有超過半世紀的歷史,可靠度是毋庸置疑的。而車子的使用說明書中也會教人如何正確使用快拆,只是消費者通常在新車購入時,因為興奮而忽略掉。電腦的防呆,只防止裝錯,不能防止你沒裝好。
就算是原廠設計不良好了, 為什麼不戴安全帽呢?之前有一篇文章, 不就主張不一要戴安全帽, 但是, 事實一再證明戴安全帽是必要的,難道說原廠設計不良, 你就甘心陪上性命嗎?難道說你要大聲跟全世界說, 沒關係, 這是原廠問題, 等我摔死了再跟原廠索賠?這就跟買保險一樣, 一定用得到嗎? 賠會賠全部嗎?不一定會用到, 最好不要用到, 賠不會賠全部, 至少可以把傷害降低,戴個安全帽吧, 就算不為自己, 也為家人想一下,你死了一了百了, 但留給家人的是什麼 呢?難道那些傷痛是原廠答應賠償就能彌補的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