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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機車撞了, 胸椎 第12節壓迫性骨折, 腎臟受傷, 血尿!

週四早上天氣看來不錯, 照例選擇騎自行車走基隆河河濱上班, 從 7 台車中選了三月份才交車的 Bromptom, 5 分鐘候快進入基隆河車道不遠處, 一陣緊急煞車的聲音從我背後傳來, 接著我人連車被往前推擠, 倒地再滑行七八公尺, 人如棒球賽滑壘般是從空中摔下再滑行, 當下無法起生身, 腰背劇痛, 這時才發現原來是被一部機車追撞, 119 送至醫院急診室, 有血尿及胸椎骨折, 折騰一天傍晚才返家休息, 今天(第三天) 仍然行動困難, 用上鐵衣, 大部分時間臥床, 看來一個月也好不了, 誇張的是肇事者竟然沒有問候我傷勢如何, 只是要我提供就醫費用(健保給付我能花費多少), 我法上班的損失應該也要關心一下吧! 肉體的疼痛也是不值一文. 不強人所難, 不知道合理的要求為何, 有人有類似經驗嗎?
2009-04-11 11:52 發佈
還好我沒有經驗..

這種車禍受傷的賠償.會第一聲要求業務損失的就是計程車.而且還有公定價.因為有朋友遇過和計程車的糾紛.

版主大大請保重身體.
還好有戴安全帽, 當時後腦也是直接撞及路面, 話說 Bromptom 結構很紮實, 居然只有落鍊, 以及原廠握把磨破, 今天要送回輪粹檢查.
其實我覺得騎腳踏車,反而比較安全

只要能安全進入自行車步道,就與外面隔絕

不用怕汽機車橫衝直撞或白目行為,也不用聞白煙廢氣

但沒進入自行車步道前,是很危險的

要自行思量
樓主要先報警提告,"傷害附帶民事賠償",不要超過6個月,所有的費用收據都要留著,還有請醫院開證明,一定要請醫生檢查是否有後遺症,若是你因傷無法辦理,可以委託家人,建議您先找受害者保護協會,他們有免費法律資詢.

以個人經驗,一般人開始都不願意賠的,一旦知道會被判刑(應該有幾個月刑罰),都會和你協調,若是和解,則幾乎都不會判刑了.
除了所有的醫藥費之外
沒有辦法上班的每一天
都要按照每日薪水要求對方支付
至於其他所謂的精神創傷
以及因傷所造成的生活不便
都可以額外要求賠償
車輛的損失也要要求他全權負責
這是我朋友以前騎機車出車禍要求對方賠償的狀況
如果對方不願和解要對簿公堂
那麼賠償金額盡可能開高一些
反正不合理的部份法官會砍
參考看看吧

另外
也祝福樓主您早日康復
下一階段目標:10/17 NeverStop 洄瀾極限200K~我是小胖~^^Y
除了就醫費用
還要精神賠償吧

而且新車因該有保險
三年前一台汽車由快車道違規右轉
我騎車再慢車道直行
因為視線剛好被計程車擋住
來不及煞車撞到
右肩嚴重拉傷
無法舉手
不過還可以上班
只是很多不方便
修車費用
撞傷當日就全賠
後來由保險公司和對方談
印象中 精神賠償+一些有的沒有的 就3萬左右
還是因為對方很有誠意
加上家人心軟
不然保險公司說
因該可以要10萬(這個就要相關行業會比較清楚了)






對方若沒什麼誠意那你就和他依法處理
別到最後吃虧的是自己
但如果對方經濟狀況不好 而你又比較ok的話
事情都發生了 也不要讓對方有生活上的困難(除非他真的太白目)

我遇過對方太有誠意...
機車後視鏡破掉 我褲子破掉 輕微擦傷
只讓對方付了我外科掛號費...
因為我看對方好像過得不是很好....除非他外表騙我
直接提告..還客氣什麼..

不提告,你就只好忍受!

血尿...臟器出血,沒處理好他日必為大患!

過年時有個患者被計程車撞倒,送到急診來,有內出血(黑便)

但病人覺得沒怎樣,傷口處理好就離開了,

一星期後死亡..就因為內臟出血...
祝 樓主 早日 康復 , 繼續騎車啊

我家 女王 也被機車撞 到 骨折 住院 打鋼釘

對方態度 還算 OK 也就輕饒他

幫他想機車有保險 , 請他意思一下精神賠償

( PS 當時他機車沒保險, 用一些方法幫他解套 不然他就XXX )

事故處理是要交學費抵

正義磨人說的都是事後諸葛

自己先沙盤推演 , 當自己碰上方有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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