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還是個新手(有照沒車),上次去車店看車的時候,跟業務聊了一下,想到一個問題。根據業務的回答,請臨時牌只能使用不到1個月的時間,臨時牌過期被抓到會被罰款,金額大約1千左右,那小弟想問,如果請臨時牌使用到過期之後繼續使用,只要被抓到開單的次數很少,那不就可以一直給他騎下去?等到騎膩了再去賣掉(Y拍常看到),反正臨時牌可以申請三次,又可以節省龐大的驗車費...以上雖然是走違法路線,但是降子算起來,加上台灣警察的態度,似乎這種方法可行...↑小弟滿腦子壞主意,請各位大大指教了...
不是只有開罰單而已,可以當場扣車,雖然你可以拿回來但是每出去一次就要提心吊膽被扣車,太累了拉。很簡單的一個反向思考:如果像你講得這麼好,那應該早就臨時牌滿街跑囉。領正牌才是正途!我在高架上面可以正大光明從警車旁超車勒~~光這點就不是過期臨時牌可以幹的事~~
一台車最多就是只能請3次,每次使用期限是5天,而且只能連續請,不能分開請,所以只有15天的試用期。你問這種問題跟問可不可以闖紅燈是一樣的,只要不被抓到你愛怎闖就怎闖,但是夜路走多了總會碰到鬼。你可以去看看現在無牌車跟有牌車二手行情,買壹台可以請臨時牌的車,等騎到變二手了,想要再去驗車領牌,只會變更難驗,因為是用你申請驗車時的標準去驗,花的錢更多,卻不一定驗的過,最後只能當無牌車賣,虧更多,所以不會有人傻傻的將能驗車領牌的車拿去當無牌車騎的,當環境越不越不允許無牌車時,你大概只能當零件車來賣了。
p55cktx wrote:這種玩法會比租車便宜...(恕刪) 這位大大,驗車費少說也能買一部125的摩托車了!如果跟1千左右的罰金比起來,比例起碼也50幾倍了吧?小弟用龐大一詞就是依據這比例來去區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