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可以走哪些路、汽車可以走哪些路,本就是主管機關的權限,就算是現況,日子也是一樣過。我不是非要爭誰的路權,但大家要思考的是,這樣規定背後的用意,到底對誰好,對誰不好。
如今台灣小汽車有最多通行權、很多方便快速的道路「全面限制」機車通行,此政策就相當於政府:
1. 鼓勵人民買車用車開車
2. 以政策干預人民選用合適交通工具的自由權利
這造就上下班尖峰時刻一人汽車把有限道路空間用完,政府得以不斷再蓋新路,帶動新建道路工程承包廠商整個利益鏈。
政府本該用更好的管理方式促進交通安全,而不是靠限制人民自由選擇合適交通工具的權利,用假的「車種分流」騙大家這樣才安全,來隱藏自己根本沒想動腦改善交通的居心。
各位想一想,我要到哪裡、我愛用哪種車,本是我的自由,人民有智慧選擇最合適的交通工具。可若今天政府規定省道縣道鄉道全面禁行機車,我連到便利商店買東西都被迫開車去,這樣合理嗎?
各位開車朋友,您還在以為,機車若有更多通行權會給您帶來損失嗎?沒錯,任何制度都是有好有壞,但我告訴您,在您承受機車通行權帶來的害處前,您每天都在享受機車有通行權帶給您的好處!
還不懂嗎?如果政府把省道也改汽車專用,害得很多人上下班不好騎車了,只好改開車,那您開車會更愉快還是塞得更火大?
政府說:你去便利商店買東西只准開車去,這樣鐵包肉才安全,你就信了?
機車等於危險、汽機車共用等於危險、二行程機車等於汙染,無論政府講甚麼,你就都信了?
所以政府限制很多原本憲法保障人民的自由權利,以安全為名,你就同意了?
人民都這樣好騙,政府當然繼續打混啊!
讚同紅牌上國道,
白牌上快速道路的讀者,
是否有想過,家中的老弱婦孺,
在國道以110公里,
快速道路80公里的速度,
出了車禍,會是怎樣。
機車撞機車,
汽車撞機車,
不論誰錯,
機車這方,輸家居多。
汽車駕駛,全都知只會說,由保險處理,況且只保強制險的比比皆是。而後如果調解不成,就由法官判定。判完罰完關完,海闊天空,沒事了。
而機車上的人,皮肉傷還好處理,死亡者就只能用錢解決。
重傷者,即使有拿到賠償,永遠都不夠,而後遺症卻跟著一輩子。
隨著科技發展,汽車不管主動,被動的安全配備等,讓駕駛者容錯率更高。存活率大增。
而白牌機車有ABS是鱗毛鳳爪,而非全罩式安全帽的十之八九。
一旦在高速的快速道路碰撞,
不是飛身撲地,就是飛天成仙。
不要說騎快騎慢,老弱婦孺也騎上高架,讀者們安心嗎?
法律的定訂,必須通盤檢討,不能流於民萃或討好特定族群。而使人們有所危難。
機車是否上國道或快速道,相信每人心中自有定見。
切勿以己之年輕力壯,頭腦清晰來對待這件事,畢竟老眼昏花,活動神主牌不在少數。
凡事請慎思。謹此。
Lin sevs wrote:
是否有想過,家中的老弱婦孺,
在國道以110公里,
快速道路80公里的速度,
出了車禍,會是怎樣。...(恕刪)
這裡給反人權…哦不,反機車路權的四輪大爺一顆定心丸。
除非你天天換新工作,否則大致上你的通勤路線是固定的!簡單說就是會走省道的一定走省道,會上國道的一定也是走國道,目前要上國道當然就是開車了!開放機車路權之後,原本走省道的機車族會把國道當成替代路線嗎?嗯!一定有,但可能不會很多!畢竟國道不是你說要下就能下的!特別是中短程的用路人,冒然上國道搞不好反而要多繞一大圈!上來幹嘛?會騎機車上國道的一定多是那些原本就習慣開車上國道的用路人!你們同樣都是四輪大爺不知道已經在國道合平相處幾年或是幾十年了!大家的駕駛原則是互相受到信賴的!而這些人中如果有少數換成機車,不就表示國道上的汽車數量也會等量減少嗎?大家的用路空間反而增大了,何樂不為?
如果以為開放國道會有「一堆機車」騎上來,這只對一半!因為壓根用不到國道的用路人,國道路權就算開放也跟他沒什麼關係!反而是那些原本就開車上國道的四輪大爺們,上來多少機車的意思就是減少多少汽車!你們阻撓的對象從來就不是省道上的機車大軍!而是原本就跟你們有相同利益關係的另一批擁有重機的四輪大爺!你們於心何忍?
國道、快速道路是封閉型的道路,不是你想轉彎就能轉彎的,而且上面沒有seven,沒有雜貨店,你們家的老弱婦孺們會衝著國道路權解嚴就把機車騎上來嗎?不會嘛!
再問個更自私的問題,如果是「對方」家裡的老弱婦孺,如果他們是相對不穩定的駕駛人,國道上當這些人出現在你旁邊時,就你自己的生命安全著想,你會希望這些人是騎車還是開車呢?
理論上每個用路人都是理性的!他或她會選擇最適合自己的交通工具和最有效率的動線!你的擔心可能根本就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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