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操作大型重機國道檢核,觀察小組遺漏小型車違規達 107%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委託交通大學觀察小組製作行為指標之檢核,以人工方式審查疑似違規內容。本人抽驗共 5 份 CCTV,原小型車件數為 112 件,抽驗後發現遺漏 120 件小型車疑似違規部分,遺漏率為 107%[1]。觀察小組對於小型車之違規明顯放水許多,美化數據。
同時,以現有之技術,應可以透過程式自動審視相關違規 (如車距不足可以 frame by frame 方式處理, 或雪隧之技術) 避免人工審核的準確性問題。交通部應重新審視整份行為指標調查,並且加入第三方公正人士或單位進行審核。
根據美國機車安全協會 (MSF) 與維吉尼亞理工大學交通運輸研究所 (VTTI) 根據 100 位美國騎士以自然研究法做成的報告 「MSF 100 Motorcyclists Naturalistic Study」[2],該報告共收集 30844 趟、總計 366667 英哩的騎乘資料。
交通部高公局以及交大觀測小組用這種低畫質的 CCTV 來「人工比對」出現的違規。當美國 MSF 跟 VTTI 已經在用科技方式分析機車騎士的行為以及發生車禍的原因時,高公局跟交大觀測小組還在用這種落後 20 年的方式來檢核。
有關安全指標部份,參考美國 iii.org[4] 以及 NHTSA[5][6],安全指標應把死亡與受傷之指標分開計算,交通部卻將兩資料擺放於同一欄位內,使外界難以估量差異
全世界只有中華民國交通部以「不同車種、同一種道路」的安全風險拿來作為評估標準,這對其他用路人而言是不公平的。並且,從 MSF 以及 NHTSA 的資料可以發現,有關傷害統計的操作,是以同車種在不同道路的狀況來評估,例如 MSF 在 [2] 中歸納出機車 CNC (Crash/Near Crash) 因素,Highway (高速公路) 屬於 decrease CNC risk 的 factor,在高速公路上機車比起一般路況減少了 1/5 的風險 [3]。
漏網之魚
1.小客車冷氣水會從中間排放,而且常常帶著油漬下來。
2.車道正中央常有異物,因為車子的輪子在兩側,自然會把東西往中間集中。
3.小客車駕駛通常不會時時注意正後方的照後鏡,且常常車窗被遮蔽,要讓前車注意到你騎車在他後方,你必須要在他左右後照鏡餘光可視的範圍。
4.快速公路如有突發狀況定點非同小可,保持在前車左右兩側,注意後方動態,必要時直接鑽出去閃避後方追撞。
至於為什麼在台灣會被視為違規,我也不知道

LCU493 wrote:
交通部操作大型重機...(恕刪)
除暴安良是我們作市民的責任,行善積德是我本人的興趣,扶老太太過馬路我每個星期都做一次,如果碰到國定假日的話,我還做兩、三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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