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的地方應該是罰太少
第22條
汽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八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
下罰鍰,並禁止其駕駛:
一、領有普通駕駛執照,駕駛營業汽車營業。
二、領有普通駕駛執照,以駕駛為職業。
三、領有軍用車駕駛執照,駕駛非軍用車。
四、領有聯結車、大客車、大貨車或小型車駕駛執照,駕駛重型機車。
五、領有普通重型機器腳踏車駕駛執照,駕駛大型重型機車。
六、領有輕型機器腳踏車駕駛執照,駕駛重型機車。
七、駕駛執照逾有效期間仍駕車。
前項第七款之駕駛執照並應扣繳之。
汽車所有人允許第一項違規駕駛人駕駛其汽車者,除依第一項規定之罰鍰處罰外,並記該汽車違規紀錄一次。但如其已善盡查證駕駛人駕駛執照資格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注意而仍不免發生違規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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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techbang.com/posts/40600-ministry-of-the-new-system-in-advance-of-today-to-get-a-light-locomotive-drivers-license-road-test
過去只要你持有汽車駕照,就可以免路考輕型機車駕照。不過由於汽車上路與騎機車上路其實是兩種不同的技術,因此交通部原本就規劃,在今年六月開始實施讓輕型機車也需要路考才能拿到駕照。不過,昨天卻臨時改變這個政策,突然宣佈從1/1也就是今天開始路考輕型機車駕照。
輕型機車的路考項目與重型機車路考項目一樣,包括有直線平衡駕駛、鐵路平交道、交岔路口、斑馬紋行人穿越道線及全程道路行駛等考科。
不過,目前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法規規定,汽車駕照的持有人可以騎乘輕型機車。因此目前擁有汽車駕照的人,還是跟以前一樣可以騎輕型機車的,不需要考照也不會違法。交通部預計要今年六月前才會將《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送交立院審查修法,因此在修法之前,變成民眾要騎輕型機車有兩種選擇:
1.考輕型機車駕照,包含路考
2.持有汽車駕照
至於如果修法之後,之前拿到汽車駕照的人,如果要騎輕型機車的話,是不是要重考牌照呢?根據交通部表示,目前的考慮是傾向於「不溯及既往」,會挑選一個日期,在該日期前取得的汽車駕照仍可騎輕機,不過詳細細節仍然需依照到時立院通過修法的內容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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