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調解賠償

2週前跟一台休旅車相撞
我(綠燈直行車)車頭毀損,手撐地導致閉鎖性粉碎骨折
對方左轉 撞擊點在前方右側車輪,僅有車輪歪掉
(當時被一台小貨車擋住視線,過路口時 才發現一台黑色休旅也剛好轉過來
距離不到5m,abs都做動了 時速約6x 想也來不及了)

因為本身親戚做骨科,評估之後建議我用一般固定即可
所以醫療費少少的,但是卻要半年的修復+復健期

我自己沒用勞保,薪資平均約8萬
網路上查過 沒勞保就以最低薪資來換算的樣子
如果想爭取更多賠償有可能嗎? 月固定開銷(車貸 房貸)近4萬
半年不能工作就要24萬

精神賠償 我不懂行情,開10萬會太多?
而且薪資賠償跟精神賠償 對方保險會負擔嗎?

目前對方保險 事發第一天就先問車損部分(等待日本廠報價)
我想車 應該是不擔心了

希望各位給一些意見 謝謝






2016-09-27 20:41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車禍調解賠償

台灣古拳法 wrote:
2週前跟一台休旅車...(恕刪)


看來對方有保第三人責任險
只要有收據證明之類的
保險公司一律會全賠
但像車貸和房貸你就別想了
這是你的問題和車禍沒關係
在這之前就有人發文詢問過了
精神賠償的話...可要求賠償
但不會你要求多少就賠多少
如果
你狠一點 當然……?

但前提對方要有錢賠

台灣古拳法 wrote:
薪資平均約8萬...(恕刪)


保險公司很看重薪資證明的
你沒有辦法證明月入8萬的話
這個部分很有的喬
你把你換成保險公司的人來想就知道
如果在沒證明的狀況下
你會付這筆錢嗎?
建議你想辦法把證明生出來會比較省事
至於精神賠償反而算小事
看雙方面的協調
10萬對方可能還是會砍價
可能你要預留一點空間
但還是不能太過誇張..
如果說男人流著騙子的血液... 女人就有著演員的天份...............
妳的情形跟我類似,不過我撞得比較輕微,左手被自己機車壓傷快一個月才好。

基本上車子的維修跟醫藥費,保險公司都會依單據賠償,所以維修費用可以灌點水

求診要多去幾次這樣醫生才會幫妳寫的比較嚴重點。

至於另外的賠償要看對方的理賠專員機不機車了,單據都要留著。

基本上我蠻能體會妳的情形,我雖然傷勢較輕微,不過左手被壓傷,幾乎快3個禮拜才好。

生活起居都有問題,更何況還要騎機車上班,剎車握不住,機車移不動,穿衣服上廁所洗澡都會疼痛。

車主仗著有保險從頭到尾只打過一通電話,事後保險公司賠償維修醫藥7000,其他8000共15000。

最主要看判決書1個月後才會出來,看肇事責任歸屬。

這期間盡量把單據收齊事後賠償會比較高。
個人論點.....
整件事還是交由保險和警方裁定比較公正吧??
精神賠償的部分....
這我還真不知道有這種東西耶!!!
這是交通法規或其他法規有明文規定的喔??
我一直以為車禍賠償就車體跟人身受傷的部分而已,
原來還有精神賠償這個東西阿???
ock101tw wrote:
看來對方有保第三人...(恕刪)


感謝回覆


joy5131 wrote:
如果
你狠一點 當然...(恕刪)


我也不懂 多少才是狠
只希望能盡量求償到我每月的固定支出
看對方之後當面調解的情形了


casper31912345 wrote:
保險公司很看重薪資證...(恕刪)

有做保險的朋友建議我 先開高一點
也提到一定會被砍價的機會


wuw575 wrote:
妳的情形跟我類似,不...(恕刪)

目前對方保險 也在等報價單,維修灌水?
是要預防保險不願意全額負擔維修嗎?

西醫只去過2次,一次急診 一次門診
現在都只去中醫調理了,選擇保守治療 不動刀
西醫就是開橈骨粉碎性骨折的診斷證明
中醫也有開 在附加休養半年的證明

在過2週 判決書也出來了

說來我左邊撞擊 右邊倒下,結果是左手粉碎
全身上下都沒事 就只中那隻手,有時候受傷也要點運氣

hughwithme wrote:
個人論點.....
...(恕刪)


裁定就看調解委員或警方會怎麼給建議
必竟有誠意處理 我實在不想上法院
精神賠償 也是有出過車禍的朋友跟我提到的
才知道有這東西
精神賠償請求權基礎法條
民法 第 195 條
(侵害身體健康名譽或自由之非財產上損害賠償)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
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
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前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以金額賠償之請求權已依契約承諾,或
已起訴者,不在此限。
前二項規定,於不法侵害他人基於父、母、子、女或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
而情節重大者,準用之。

很多人只是"物損"就要精神賠償例如小貓小狗死掉啦 心愛的車被撞壞啦
都是不符合精神賠償要件的

回原PO 能調解成功就調解 因為如果你生不出薪資證明上法院會非常不利

精神賠償10萬差不多 前提是對方不是什麼低收入戶之類
精神賠償要衡諸雙方社經地位綜合判斷,假如對方夠窮可以賠很少(法院判決情況下)

真的上法院就是實報實銷(除了精神賠償)
物損基本上不值錢(除非你新車)摩托車物損折舊一年就是打6折
能調解就調解上法院未必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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