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點小疑惑的地方在...
如果大重上路等同於汽車~
那不戴安全帽是不是沒有違法?
如果有戴安全帽沒繫安全帶是不是反而是違法的?
http://www.lawbank.com.tw/treatise/lawrela.aspx?lsid=FL012454&ldate=20150520&lno=31,35
有點混亂啊~
csshvci wrote:
所以依法規來看騎大...(恕刪)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條最末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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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項第一款所指之汽車,如本規則同一條文或相關條文就機車另有規定者
,係指除機車以外四輪以上之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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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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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機車:
(一)重型機車:
1.普通重型機車:
(1)汽缸總排氣量逾五十立方公分且在二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下之二
輪或三輪機車。
(2)電動機車之馬達及控制器最大輸出馬力逾五馬力且在四十馬力
(HP)以下之二輪或三輪機車。
2.大型重型機車:
(1)汽缸總排氣量逾二百五十立方公分之二輪或三輪機車。
(2)電動機車之馬達及控制器最大輸出馬力逾四十馬力(HP)之二
輪或三輪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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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末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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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附載人員或物品未依規定者,處駕駛人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
罰鍰。
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者,處駕駛人新臺幣五百元罰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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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知大型重型機車使用的規則是要戴安全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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