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現在的監理站是否如果只要看到汽車的行照上面寫著led頭燈或hid頭燈,是否就會自動認為是白光就是正常的,然後只要是行照上面都沒寫的鹵素燈泡頭燈,他們就認定一定要黃光?
然後我的問題來了,如果我的大型重型機車是傳統鹵素燈泡,那麼監理站他有規定色溫嗎?
還是用眼睛判斷只要黃光就好? 我的大型重型機車燈泡有更換過philips 4300k的燈泡,
每次要驗車時都要更改為原來的黃色燈泡,問檢測員,他也不會理你,反正他就認為只要是原廠就是黃光
所以我才想上來問看看,法規有規定鹵素燈泡要多少k嗎?
hayato0426 wrote:我也覺得蠻奇怪的,鹵素燈改4300k就不合法,改白光不合法
1.Led頭燈目前...(恕刪)
但是LED和HID白光就合法?
然後現在很多重機也都是LED大燈,例如z1000,而且是白光
擅改車燈顏色 監理處:加強取締
中央社台北二十日電
部份車主為了耍帥愛炫,常把頭燈、方向燈、尾燈改成藍色甚至紫色。台北市政府監理處提醒車主,頭燈依法須為白色或淡黃色,方向燈則為橙色、淡黃色,尾燈為紅色。監理處除將請警方加強取締,即日起在驗車時將加強檢驗燈殼及燈光顏色,不合格者須重驗。
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附件七規定,頭燈燈色須為白色或淡黃色,且左右燈色須一致;方向燈須為橙色或黃色,淡黃色頭燈旁的方向燈限為橙色,但車尾的方向燈可為紅色;尾燈則限紅色。
但近年來國內改裝車風氣大起,部份車主流行將方向燈、尾燈改成黑色或白色,燈光開啟便成為紫色。至於頭燈則改為藍色,其燈光在遠處看來呈現淡藍色。雖然看起來很炫,對其它駕駛人而言反而不易辨識。監理處說,燈光辨識程度一旦降低,肇事的可能性將會提高。
監理處表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六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燈光等設備不全或損壞不予修復,或擅自增減或變更原有規格,將處新台幣九百元至一千八百元的罰款。且經調查,全世界所有車廠的新車燈光,都是按照上述規則設計,改成其它顏色明顯是「變更原有規格」,依法即可開單告發。
監理處說,汽車定期檢驗時本就須檢驗燈光,即日起更將把燈殼及燈光顏色列為重點檢驗項目。若更改顏色即視為不合格,必須改回原有顏色重新檢驗。
【2003/08/20 中央社】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附件七 車輛燈光與標誌檢驗規定
三、車輛因行車安全或特定操作之需,得裝置符合下列規定之輔助燈光與標誌。
(十) 機車前位置燈:
1、燈色應為白色或淡黃色。
2、應為單燈式,或二燈式對稱裝設。
3、裝設位置:照明面距地高在空車狀態時,上緣應在一.二公尺以下,下緣應在○.三五公尺以上。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