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原因就在多數人的邏輯問題。
某種車是否可以行駛高速公路,其實應該是看該車種的原始設計能否符合高速行駛需求,安全快速地行駛其上;而不是看違規行為比率、肇事死傷人數等等的。
全世界的機車幾乎都能使用高速公路,就證實機車適用於高速公路。
政府不解禁的理由,與許多人反對的理由,往往是違規行為,但違規要罰的應該是行為人,以此理由,把某特定車種的路權全面沒收,合乎比例原則嗎?
很多人情緒性地認為,解禁可能影響到我,所以反對到底,反對當然可以,但是拿得出合乎邏輯的理由嗎?
交通主管機關可以因為某些理由暫時限制路權,但不能推卸「最終要消滅那些理由」的責任,而非放任不管、永遠「維持現狀」就好。
臺灣的官員或某部分菁英人士,階級觀念很重,他們想了一些冠冕堂皇的理由讓國道禁行機車,說穿了,是「騎機車的沒資格跟我用一樣的路」的心態。但是這些想法不能明講,所以他們故意挑起族群對立,煽動人民附和他們的主張,許多民眾不知道原來自己納稅蓋的國道,根本不該限制大家騎 126cc 以上機車上去,反而跟著「反對機車國道路權」。臺灣還有很多被奴化、被管制不自知的傳統觀念,這就是其中之一。
可參考這一篇文章對「家父長制」的說明:
家父長體制下的恐懼:談具台灣特色的保守主義
robuni wrote:
真正原因就在多數人...(恕刪)
你把機車可上高速公路的國家車輛密度貼出來
只要台灣車輛密度能像那些國家那麼少,我就支持你

逐年成長的事故件數就是因為車輛密度太.高及民眾不守法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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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23,461,562人--事故件數307842..事故率=0.0131
日本126880000人---事故件數573465..事故率=0.0045

台灣事故率是日本的2.91倍
傷亡人數是日本的3.18倍
再來更重要的是
台灣車禍賠償及刑責太輕....沒錢賠的一堆
台灣車禍賠償及刑責太輕....沒錢賠的一堆
台灣車禍賠償及刑責太輕....沒錢賠的一堆
很重要所以要說3次
愚民教育慣了 被塞了一堆沒營養的東西
講甚麼支離破碎的神邏輯
為了避免船難空難
出國背個防鯊籠游泳吧
樓上的表格真複雜
不過我只同意結論
罰則真的很輕.....香港朋友對台灣這麼輕的罰則感到不可思議
機車數量從少到增加 最近三年減少 A1事故也是 死亡人數也是
所有數據都有高低起伏
但是只有兩個數據同時持續上升
就是汽車數量跟車禍發生率
所以三寶都跑去開車了
所以三寶都跑去開車了
所以三寶都跑去開車了
其實不用看這麼複雜
就去搜尋所有的重機車禍
印象中都是在市區路口跟山道居多
本來封閉型的道路就比較安全
不會有小孩小狗忽然衝出來,邊走路邊玩手機的人
現在光在市區每天都會遇到好幾個邊玩手機邊開車的三寶
邊騎重機邊回Line有可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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