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發生原地倒車時 過隔天 店家當下說用三千元修補方式 來解決這些問題 雙方都同意時 將本票歸還給租車騎士 三千元交給租車店家
在過隔天後 店家後悔還能向租車騎士要求說 我不修補了 我要用換新的 1萬2千元解決這個問題
租車店家說 不要以為你把本票拿回去 我就討不到任何一毛錢 我們之間還有租車契約 所以我還是討的到這筆 1萬2千元
只是想問各位前輩 如果本票拿回時 是否租車契約也跟個無效?
還是說事後還能與租車騎士討回 換全新的價格?
發表發表於: 2014-04-18 03:35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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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還警告我 如果我說了 他就會寄出存證信函給我 告我損害商譽罪 到法院見 就算告不了我 我後台實力很堅強 一直會找你麻煩 我只是省的麻煩 不然早就公佈了
那間重機店家稱說 在他們店裡摔車 別人修20萬 我們10萬就解決了
超速60公里以上 吊牌3個月別人收27萬 我們只收1個月9萬塊 (以上本人只是舉例說明 並非事實)

這在重論上看到的.作生意還可以用這種方式.裝黑道要錢的.真的太恐怖了.當然正規照規矩的車行也是有.
但是這種不上道的作法.還真的是第一次看到.看起來店是在中和.英文字母的店家.大家租車要小心點.必須慎選店家.便宜真的不見得是賺到.陷阱要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