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盾牌和市區高架道有不同嗎?

FB社團在討論,走市民高架、環東、堤頂等,走路肩一樣被罰

我的印象怎麼是,紅盾牌屬於中央管轄,市區高架屬於地方政府管轄

我記得台北市沒有規範市區高架不能走路肩,不是嗎??

之前也有看過一篇文,人家也是這麼分析的


不過實際上就是有人在市民高架被開單,用"未依規定路線行駛出標線"開罰600


我想討論的是"法規面",有無違規就好

沒有想要提到說什麼..."還是乖乖排隊啦 免得眼紅" "排氣量都升級 也要!@#$"

那些我不想多說,因為已經很月經文了


我個人目前是沒有走過任何高架道的路肩,都是乖乖排隊
2014-03-11 1:58 發佈
地方政府沒規定不能行駛路肩? 誰講的? 台北市長?

45條第一項第12款: 任意駛出邊線,或任意跨越兩條車道行駛。

高快速公路適用第33條第一項第9款處罰


另外市區或郊區路兼越來越少的原因: 四輪汽車違規嚴重, 只好配合取消路肩!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等你在這兩種路上都被超速照相各拍到一次,你就知道不同在哪了。
紅色盾牌等級是省道。本來是由省政府管理。
但精省凍省後就由交通部公路總局維護。
市區快速道路,市民大道水源這類的,
就只是高架化的市區道路,當然就由縣市自行管理。
而路肩的限制規定是中央制定的,適用各級道路。
只是罰金不同而已。
罰金不同~~
contentment wrote:
FB社團在討論,走市...(恕刪)
阿賢
其實在那些地方鑽車縫就好,人家罰不了你

乙烯 wrote:
其實在那些地方鑽車縫...(恕刪)


可以鑽喔.~不會罰~ ??
那100時速刷卡鑽車縫也可以囉~

每次都怕檢舉魔人
阿賢
都叫路肩了,難不成可以當車道??

不管是快速道路,甚至市區,騎路肩都是違法的

只是市區小巷警察'懶得管'

但是快速道路,民眾有檢舉就會管

所以不是法源問題,是執法者的處理態度
紅色盾牌,是省道,又稱,快速公路,記住重點,管理規則比照高速公路,除非你口袋很深不在乎!
另外市區高架道路,視同一般道路延伸,故管理規則比照一般道路法規,樓上鄰居說罰款不同就在這兒。在高架道路上,如果非要抓你違規,其他條款可以適用,不會用行駛路肩這條罰責。
所以說,在紅盾牌的路上,要更規矩一點,內線不得佔用,如果正義魔人亂投稿,罰單就接不完了。因為不曉得那個天才訂出,比照高速公路管理。講到這裡,怎麼不見有人去檢舉汽車佔用內線車道?
快速公路違規行駛路肩, 還不如違規行駛高速公路還比較划算!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