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y904 wrote:根據哪一條法律?鑰匙...(恕刪) 車牌,屬特許證的一種 這裡刑法第二百一十二條規定,偽造、變造護照、旅券、免許證、特許證及關於品行、能力、服務或其他相類之證書、介紹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成立偽造(變造)特種文書罪。
我國刑法對於偽造文書罪,均以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為要件,若僅具偽造之形式,而實質上無生損害之虞者,即不能成立偽造文書罪,故採實質主義。此點非常重要,一般偵辦案件常對「 是否足生損害之虞」,判斷錯誤,故偵辦偽造文書罪應該特別注意此特質。以上文章抄襲自網路,當然還有其他條文,但以此條最簡明扼要!如果是車主自己使用也會犯上偽造文書罪嗎?有紅牌車友為了前牌沒固定好飛掉,必須換新牌!而新領牌後自行彩色影印前牌!被臨檢警察質疑是犯了偽造文書罪?兩張放一起超過2公尺外根本看不出差異!比照上面條文,感覺真的很無奈!
cj80031 wrote:剛剛在fb社團裡看到...(恕刪) 請參考 市警局交通大隊執法組組長解釋車牌部分市警局交通大隊執法組組長毛國匡說,該車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二條「已領有號牌而未懸掛或不依指定位置懸掛」,可處汽車所有人三千六百元以上、一萬零八百元以下罰鍰,並禁止行駛,吊銷原車牌照。毛國匡說,若車主同時懸掛自製車牌和監理車牌,自製車牌可視同裝飾品,如民間風行的懸掛國外車牌,但必須不影響辨識車號為前提,此外,若自製車牌規格和監理車牌規格相同,或車牌號碼仿照他車,另涉及偽造特種文書罪嫌。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apr/8/today-center11.htm所以你說可以嘛!?樓主可以報案有些人買這類這牌說不上路或者在封閉賽道~?((其實這樣直接不掛牌或者買國際空牌就好((還比較好看))補上參考 參閱重論 "注 意 !! 車 牌 被 仿 ! 受 害 者 集 中 區 ! (舊案亦可)"其餘我只會說"居心叵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