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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販賣這種重型機車、汽車1:1裝飾大牌~是犯法行為嗎?

剛剛在fb社團裡看到有人在販賣重型機車、汽車1:1裝飾大牌,
請問這是犯法行為嗎?
還是裝上車的人才是犯法行為?

請問販賣這種重型機車、汽車1:1裝飾大牌~是犯法行為嗎?
2014-02-20 23:06 發佈
買跟賣都有刑法偽造文書的刑責!


cj80031 wrote:
剛剛在fb社團裡看到...(恕刪)

cj80031 wrote:
剛剛在fb社團裡看到...(恕刪)


販賣合法

裝的人也合法

但不能上路

如果在私人場地掛這種牌應該也沒人可以管
沒掛上車會有犯法的疑慮嗎
犯那一條

lawhcu wrote:
買跟賣都有刑法偽造文...(恕刪)


根據哪一條法律?

鑰匙圈?


sky904 wrote:
根據哪一條法律?鑰匙...(恕刪)


車牌,屬特許證的一種 這裡
刑法第二百一十二條規定,偽造、變造護照、旅券、免許證、特許證及關於品行、能力、服務或其他相類之證書、介紹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成立偽造(變造)特種文書罪。

我國刑法對於偽造文書罪,均以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為要件,若僅具偽造之形式,而實質上無生損害之虞者,即不能成立偽造文書罪,故採實質主義。此點非常重要,一般偵辦案件常對「 是否足生損害之虞」,判斷錯誤,故偵辦偽造文書罪應該特別注意此特質。

以上文章抄襲自網路,當然還有其他條文,但以此條最簡明扼要!如果是車主自己使用也會犯上偽造文書罪嗎?有紅牌車友為了前牌沒固定好飛掉,必須換新牌!而新領牌後自行彩色影印前牌!被臨檢警察質疑是犯了偽造文書罪?兩張放一起超過2公尺外根本看不出差異!比照上面條文,感覺真的很無奈!
cj80031 wrote:
剛剛在fb社團裡看到...(恕刪)


請參考 市警局交通大隊執法組組長解釋車牌部分

市警局交通大隊執法組組長毛國匡說,該車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二條「已領有號牌而未懸掛或不依指定位置懸掛」,可處汽車所有人三千六百元以上、一萬零八百元以下罰鍰,並禁止行駛,吊銷原車牌照。

毛國匡說,若車主同時懸掛自製車牌和監理車牌,自製車牌可視同裝飾品,如民間風行的懸掛國外車牌,但必須不影響辨識車號為前提,此外,若自製車牌規格和監理車牌規格相同,或車牌號碼仿照他車,另涉及偽造特種文書罪嫌。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apr/8/today-center11.htm

所以你說可以嘛!?

樓主可以報案

有些人買這類這牌說不上路或者在封閉賽道~?((其實這樣直接不掛牌或者買國際空牌就好((還比較好看))

補上參考 參閱重論 "注 意 !! 車 牌 被 仿 ! 受 害 者 集 中 區 ! (舊案亦可)"

其餘我只會說"居心叵測"
只要不在路上行駛就不違法,買、賣、掛都是合法的!

類似的話題,機車版上已經吵過不知道多少次了,這是合法的!不要再聽不懂法律的人亂說了!
犯不犯法是看你後台多硬,不是有兩個警察掛假牌被檢舉,最後沒事嗎? 所以沒人罩就去考律師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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