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班時間我一如往常騎著我的小RV150經過高雄中正交流道旁有位開CIVIC的駕駛帶的小孩停在我旁邊(機車停等區),一起等紅綠燈當我正在欣賞CIVIC時 旁邊突然經過一位媽媽停在我旁邊等紅燈結果一如往常 什麼事也沒發生
在你以為甚麼事都沒發生的同時其實台灣有更多角落很多人-包括我-默默的用這種格式上傳照片http://www.tcpd.gov.tw/tcpd/upload/image/traffic_example_5.jpg一回生二回熟通常3分鐘內可以弄完罰他一次看他下次還敢不敢你也做得到在網路逞口舌之快又如何又不是立委騙選票是不是這樣說起來那位提醒重機的媽媽還算佛心?
機車停等區是一個很奇妙的東西<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 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應依下列規定:十二、行至有號誌之交岔路口,遇紅燈應依車道連貫暫停,不得逕行插入車道間,致交通擁塞,妨礙其他車輛通行。
我覺得如果紅燈一陣子了車子停進來很OOXX但是如果是剛紅燈沒過的停在上面是還好因為敝人有時候也會這樣黃燈沒衝過就停在停等區上面了但是紅燈了還滑到停等區的真的蠻不爽的時候檢舉這個檢舉很簡單車牌+紅燈+越線越線有兩種一種壓在停等區罰600一種過停等區前輪過線600+900=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