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規定機車(或只限紅黃)可自由選擇停汽車格或機車格??(已修正)

規定紅黃牌機車可停汽車格或機車格!是否會更好??

如此一來在意交通工具是否會被刮傷的使用者可以得到較寬敞的使用空間,不在意機車外殼被損傷的使用者可以選擇較便宜的停車費用(一次20至30元)!使用者付費,享受越好的待遇停車費也越高!我想這樣更會提高黃牌的購買意願!我想騎白牌車的"痛"車 也許也想停汽車格吧......

上次有人騎紅牌車也被警察大人攔下(可能車太小以為是白牌)&X陽有台cc數差一百車殼大小一樣卻要停不同車位的窘境!!

隔壁棟,有位tmama的大哥 有示範 停機車格or停車格都不是問題!!
2013-01-07 23:37 發佈
YEHTINGYU&API wrote:
規定紅黃牌機車可停汽...(恕刪)

其實本來就沒統一規定
就看各停車管理單位的智慧
未來車越來越多
就會慢慢改變了
在歐洲重機隨處可見
根本和所有摩托車一樣隨處停
我們的政策是兩陽還沒出大擋車之前,一定要讓使用者不方便
可以上快速道路已經是天大的"恩惠"了
故意讓你沒地方停,然後因為不實用,澆熄一些購買意願
今年黃牌大量出現之後,有可能不小心就看到改變政策了..嘖嘖
建議不要停汽車格.....建議停在看的到的地方

之前去恩主公醫院的收費停車場停車格......出來後看到椅墊跟腳踏墊被吐檳榔汁...我還有付30元停車費
交通部給公有停車場的解釋函本來就沒有硬性規定要停汽車格,這是地方政府行政怠惰,然後編一堆理由,什麼車身太大超出停車格會影響交通安全什麼的。
事實上除了嬉皮車及大休旅車款,一般大型重機也不會比250cc大羊大多少,有些反而還比較小。而依據停車格的劃設規範,機車格的尺寸為2~2.5m:L 1~1.5m:W,雖說路邊的機車格不一定照這個規範劃,但只要不要差太多,停進去都嘛沒問題。
我以前騎光陽Venox 250車身長2325mm寬850mm,但因為是白牌一定要停機車格,可是也幾乎會凸出一截;現在騎的是Kawasaki Versys 650,車身長2125寬840mm,反而比較小,卻被雙北市的政府規定不可以停機車格,滿可笑的。

壓力鍋 wrote:
交通部給公有停車場的...(恕刪)

何必說車的大小呢?
同一台車…NIKITA 一台是白牌,一台是黃牌…停的就不一樣了…

本來規定就是否發文大所寫"自由停放汽、機車格"(是得字,不是應字)
只是官員懶得管理…就直接求全停汽車格……
真的是要"民不聊生,也不要官不聊生…"
比較合理的歸是應該是以車輛本身尺寸來決定。
政府做好機車隔繪製的監督,不要一堆地方的機車隔根本不符標準。
然後做好一車一格的管理。然後只要你的車可以停進去不超線就
不會有問題。會超過,就去停汽車格。如果會超過還硬要停,
就先收你停車費再開罰單。
現在都是因為很多地方的格子根本就小於標準。小到連125機車
都剛剛好。另外就是民眾無視分格線硬塞。才會大家會認為大型機車
停不下機車格,
大大說的真的是很有道哩,但地小人稠,政府所提供的停車位又不足...停車位尺寸喲!@#$%^&*()!

所以小弟才提出上述的蠢方法!!

紅黃牌可自行選擇停汽車格或機車格,但加上大大orea2007的補遺(如果車身尺寸真的過大(大型休旅)就一定要停汽車格)
我想大多大型休旅車的車主也不會想要去機車格裡面幾!!

為防止自己的車跟他人摩擦,我去人多車多的地方都把車子停在較遠處,步行走到目的地!
如此一來,時間並不會比車子騎到熱鬧區找車位移車位慢到哪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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