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定紅黃牌機車可停汽車格或機車格!是否會更好??
如此一來在意交通工具是否會被刮傷的使用者可以得到較寬敞的使用空間,不在意機車外殼被損傷的使用者可以選擇較便宜的停車費用(一次20至30元)!使用者付費,享受越好的待遇停車費也越高!我想這樣更會提高黃牌的購買意願!我想騎白牌車的"痛"車 也許也想停汽車格吧......
上次有人騎紅牌車也被警察大人攔下(可能車太小以為是白牌)&X陽有台cc數差一百車殼大小一樣卻要停不同車位的窘境!!
隔壁棟,有位tmama的大哥 有示範 停機車格or停車格都不是問題!!
事實上除了嬉皮車及大休旅車款,一般大型重機也不會比250cc大羊大多少,有些反而還比較小。而依據停車格的劃設規範,機車格的尺寸為2~2.5m:L 1~1.5m:W,雖說路邊的機車格不一定照這個規範劃,但只要不要差太多,停進去都嘛沒問題。
我以前騎光陽Venox 250車身長2325mm寬850mm,但因為是白牌一定要停機車格,可是也幾乎會凸出一截;現在騎的是Kawasaki Versys 650,車身長2125寬840mm,反而比較小,卻被雙北市的政府規定不可以停機車格,滿可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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