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懺悔文~(高架道塞車,改鑽車縫)

小弟我來討罵挨!
今天早上上班,常走的台64(中和往板橋段)大塞車,小弟從南勢角(景平路/安平路)閘道上去,
結果就遇到大塞車,後來才知道過了立言街閘道後有一個故障車、警車、拖吊車!
就這樣,我看到大塞車,因為我趕時間要去蘆洲上班,所以我走外線的右方幾乎壓線(算同車道超車)
,我想開車的人一定氣我氣的牙癢癢的!
真的我是「孤不離三衷」呀,來吧~想要鞭我的只有請您小力一點! 『旁邊罰站中』

**此行為已經違規,請勿模仿!
-----分隔線----
謝謝各位的指教!
之前沒有大塞車,只是車速慢一點的話,我會守秩序的走,但是第一次遇到這種幾乎停格的狀態,我想任何人都會想鑽吧?(對不起我又把大家拖下水)
雖然我是走右側線上,但是車速絕對不快(也快不起來),因為不是每部車都會在車道中間,總是會凸出來(還有公車等大型車輛也比較寬),我還要隨時注意路邊有很多沙礫(也可能有尖狀物),還是謹慎一點,當然以我們這多元的社會、自由的言論,一定會有不同的聲音,也沒有絕對的錯或對,因為法令的不周延,也是一時半刻無法解決,雖說很多人說法條訂的歪七扭八,但是我們也很清楚,就算大家約定俗成的可以鑽車縫,但是永遠不會改寫說「鑽車縫免罰」或「允許鑽車縫」的條文吧!
就好像回文的朋友說,久了、次數多了,大家也見怪不怪了,但是安全還是最高指導原則,也別造成其他用路人的不便!
如果~我是說如果真的收到紅色獎狀(當然是被檢舉囉),還是要乖乖繳納罰鍰,屆時我再將這獎狀貼上來!

2012-10-19 11:54 發佈

ecs00554 wrote:
小弟我來討罵挨!今天...(恕刪)


知錯能改,善莫大焉

浪子回頭金不換

自首無罪,抓到雙倍




ecs00554 wrote:
小弟我來討罵挨!今天...(恕刪)

改天網路上又一堆人PO出你的倩影,又是一堆臭罵。
你以為這樣上來自白講講就算了嗎?沒那麼簡單!
先去郵局劃撥罰金金額給慈善團體再說吧!
金額隨意,憑良心!
記得將劃撥憑據PO上來哦!

ecs00554 wrote:
小弟我來討罵挨!今天...(恕刪)


這種事該怎麼說呢...

除非確定以後真的不會再做這種事...

不然這種懺悔文有甚麼意義呢?

當然我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畢竟路上鑽縫的重機真的是太多了...

難得看到一台似乎好好地騎在車道上的...

一遇到前方開始塞車...

也是一下字就消失在車縫間了...

ecs00554 wrote:
小弟我來討罵挨!今天...(恕刪)


有些先進國家,重機鑽車縫好像是合法的,但在台灣請不要這麼做,

會受眾人幹屌。

p08914 wrote:
一遇到前方開始塞車...
也是一下字就消失在車縫間了...


這麼方便好用不會塞車的交通工具,為什麼不好好利用卻偏要催眠自己是國王的新衣?
要不,請你騎輛重機來示範一下塞車不鑽車縫如何?
ecs00554 wrote:
常走的台64...(恕刪)

替國家感謝您, 3000元謝謝!

歡迎您天天鑽, 自然有人會幫國家搜集證據!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doublechiang wrote:
這麼方便好用不會塞車...(恕刪)


這麼好用的交通工具?
依照法規得行駛快速道路
依照法規得鑽車縫或行駛路肩
小心阿 這邊很多眼紅四輪魔人 見不得別人好阿

看到別人不用塞車眼睛就紅了

喇叭洪 wrote:
這麼好用的交通工具?
依照法規得行駛快速道路
也依照法規得鑽車縫或行駛路肩


那如果法規規定可以呢?
一件事的對與錯,不是由你自行判斷,而是由別人制定的規矩來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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