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不太懂法規條文~可以幫忙用白話文解試一下嗎?

第二條之一
汽缸總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之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在公告開放其行駛之高速公路路段及時段,不受第十九條第一項第四款不得行駛及進入高速公路之限制。但另有禁止其進入或行駛規定者,該管公路管理機關應公告之,並設置必要之標誌、標線或號誌。
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不受第十九條第一項第四款不得行駛及進入快速公路之限制。但另有禁止其進入或行駛規定者,該管公路管理機關應公告之,並設置必要之標誌、標線或號誌。


第二十條
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行駛於快速公路,除本規則另有規定外,應比照小型車行駛規定,並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禁止同車道併駛或超車。
二、駕駛人及附載座人均應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八十八條第二項規定配戴安全帽,且其安全帽應為全面式或露臉式。
三、全天開亮頭燈。
汽缸總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之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行駛於高速公路,除前項規定外,並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不得行駛未經公告允許之路段。
二、不得未依公告允許時段規定行駛。
三、不得附載座人。



意思是只要他一天不公告可行駛路大型重型機車就不能上國道??!!!



http://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183&p=378
2012-09-22 2:45 發佈

littlewhite18 wrote:
意思是只要他一天不公告可行駛路大型重型機車就不能上國道??!!!..(恕刪)


是的
沒錯寶傑
所以經過各地政府討論
國道好像都不開放
別再說為什麼立完法還不能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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