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快速(高架)道路開放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行駛路段範圍表臺北市快速(高架)道路開放汽缸總排氣量250立方公分以上之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行駛路段範圍請各位拍拍手吧!.......我的125還是會長大的!加油........
國道三號高速公路甲線屬於國道聯絡道, 性質歸類為快速公路, 2007/11時開放給大型重型機車(550cc以上)行駛, 依據當時的92條第2項規定路權比照汽車且開放快速公路, 又因國三甲屬於快速公路性質, 所以開放國三甲行駛, 甚至原本也規劃國10還是國8忘記了, 但最後只開放國3甲!另外重申:快速道路與快速公路是完全不同地位的, 快速公路地位比照國道高速公路, 罰款也一樣, 因為快速與高速同屬一條管制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