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形成嘴砲大戰,已非我及車友本意
大家休息一下吧
機器腳踏車設備變更:
照後鏡
1.應與車身主要結構部份連接,並安裝牢固。
2.不得影響駕駛人視角。
自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一月一日起列為臨時檢驗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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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氣管
1.應有排氣系統隔熱防護裝置。
2.排氣管尾端出口應位於車輛後方。
3.在平坦地面上兩輪著地時,排氣管尾管出口角度不得傾斜高於水平線;排氣管尾管離地高度逾一公尺者,其尾管出口角度應低於水平線。
第1點、第2點自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一月一日、第3點自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三月一日起列為臨時檢驗項目。
車身外殼比較少用到就不PO了...
希望有幫到您。
2、你如果有去找重機送檢的畫面,你會發現,每台重機只要是側邊排氣管(尾排和下排就不用),都有防燙蓋,不然是不可能會過的,只是那都是台灣代理商自己加上去的。沒辦法,誰叫台灣法律規定是這樣,你沒裝,被開單只是剛好而已。
公路總局的YZF-R6照片
我知道買重機的人會嫌那塊外加的防燙蓋難看,但如果是我,再醜也會裝,畢竟有安全的問題,不能為了自己爽而害到別人,那就太自私了。
為啥咪小綿羊不會被攔這種的?!
不要先入為主的既成觀念~
重車我清不楚!
但是大概2004年左右,國內小綿羊(250cc以下)設計外觀時,
就都得把防燙蓋考慮進去了!!
而且防燙蓋的設計還得弄個椎形桶測試
以通過法規
有的車種是把它做得很像排氣管,
而不是一般傳統的盾形防燙蓋!
忘記哪個牌子的,SYM還是YAMAHA吧~~
曾經做得像是六角形排氣管,
但實際上是防燙蓋!!
排氣管包住了~~
UPDATE:剛剛想到,除了防燙蓋之外,連排氣出口也需要遮掩蓋
就是上面說的一種錐形桶,順著排氣管滾過去時,
排氣出口那段也是不可以被碰觸到的!
不過警察若是開錯條文,好像也可以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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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規區論討守遵意同並過讀閱已我, 則規區論討視檢裡這按, 能功言引解瞭裡這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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