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開車去台中谷關,一路上風和日麗,時速保持限速五十道六十之間(限速正確為五十),
突然一排重機在我後面引擎聲大作,我想說雙黃線(單線道),而且我前面還有車,我應該不用讓巴!況且
我時速還蠻ok的~沒想到說是遲那時快,開始一台一臺重機不管車距,不管是否有雙黃線,有
些更不管家裡還有愛他的人,使命的往前衝,有些超不過的竟硬擠在我跟前車之間!!
我順勢按了啦叭提醒,但依然我行我素!!
原先我大力贊成重型機車路權的開放,因為政府收了跟汽車相當的稅,就應該給與相當的路權
但我實在太天真的,原來大家都是這樣騎車的!!我不是說今天我遇到的重型機車都是這樣騎
而一竿打翻一船人,但也太誇張了巴!!
對於我們這種合法開車的,他們視我們為無物,我們何須要舉雙手贊成歧路全完全開放呢?
還有不是紅牌在一般道路要騎快車道,我到我們學校的路上,紅牌都是跟我爭機車優先道噎!
我在機車停車格,很禮貌的問了一下跟我並排的紅牌駕駛,紅牌不是跟汽車一樣嗎?妳怎麼在我
旁邊!他竟然回我說我是機車阿!!
我重申,我認為重型機車開放路權,是必要的,因為我們政府就跟人家收這麼多稅!可是以我看來
在台灣應該要調整的不是路權,而是牌照稅,把重型機車牌照稅降低,讓他跟我一起騎機車優先道
這樣我們就一起代轉巴!!!

有些道路區分汽車與機車的時候,到底要走哪裡? 走左邊汽車道絕對有權力(擁有路權)但是路上卻漆有禁行機車四個黃色的大字;走右邊機車道好像也沒錯(本質是機車),不過照交通法規應該是比照汽車(但又不是100%比照),所以也許這種困惑只重機有騎士才會感受到吧。(搞不清楚自己是汽車還是機車)

如果樓主覺得在雙黃線路段被重機不當超車,那我支持樓主去檢舉,畢竟是有違規沒錯,那麼有其他車種違規的時候也請樓主熱心地去檢舉或到相關的論壇貼文。不打方向燈、不戴安全帽、不繫安全帶、行車中講手機、違規超載,紅黃線停車、佔用機車停等區等等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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