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三章「法規之施行」的相關規定,法律案的生效日除法律有明定特定施行日期者外,自公布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發生效力,如公布日期為9月1日,則生效日期為9月3日。所以如果公告內沒有其他日期,應該是公告後三天內就正式生效剛剛寫信去交通部問了,看看官方說法是怎樣畢竟公報內沒日期,所以黃牌部分搞不好可以提早適用
這只是3天後命令生效,要求案內各要求的相關機關依此命令辦理各項法規的修訂,也就是說,法規修訂版本還沒出來前,仍然是違規的,除非命令本身就把規定訂出來(92-6、7),不然還是得依照相關機關訂出來的規則後公布執行
恩~可是這份公告總統公布的是"法令"本身不是下命令要去修改他法律一律要總統公告之後施行所以才會有這個步驟在新法公告後舊法當然失效,除非公告中有明訂其他實行日期至少在這份裏面是沒看到啦...如果擔心的話,可以等交通部給我的回信再看看囉
25日後上路仍舊可能違規道路交通安全規則(99條), 這時候警察就必須用條例(看違反那一條)開立罰單!但問題來了,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是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2條第一項授權制定的, 25日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新版92條即生效, 其中92-6會與警察想開立罰單的條例衝突, 警察用的是尚未更改的道路交通安全規則(99-1要改)!條例已備妥(11/8)且已生效(11/25), 行政部門改個規則要多久? 最關鍵的也只是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9-1條, 其他規則也只是將550改成250而已, 打幾個數字要三個月? 三個月是印貼紙(標誌550改成250)或是招標改標誌!
這個是修正案,不是新法案,況且也沒有明訂是針對黃牌實施修正,而是指大型重型機車(紅黃都包含在內)。如果要等行政院公佈實施日期才算正式的話,那現階段的紅牌的路權是否要先歸零與白牌相同,等到正式實施後才比照小汽車?
米咖 wrote:黃牌車友要行使權利請備妥總統令, 要等的人就慢慢等交通部改那幾個字, 縣市政府根本不用做什麼動作, 禁行機車(標字)也不用改! 那小弟的黃牌車只要一上路就要開大燈囉 !! 還真不太習慣 !!鄉下地方會被阿伯一直提醒大燈沒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