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最近接到一個工作
要針對某條新建快速道路去建議重機可行駛範圍
事情是這樣的
這條新建快速道路終點是跟國道高速公路相銜接
且其銜接的終點仍有匝道讓車輛下到一般省道
故小弟認為不需提前(約4~5公里前,其間已無匝道下去)趕重機離開快速道路
但是,長官認為重機車速都太快,會無法看清指引標誌
(因為該路盡頭先分為 左->往高速公路南下線 右->再分兩條,右右->高速公路北上線,右左->下去省道)
又認為這樣的路線佈設會讓重機與汽車交織
我說
既然本路速限為80,不能以超速這種預設立場去看重機族
重機理論上路權與汽車同,交織的問題並不嚴重
且不能把騎車的人當白痴,預設立場說會誤闖
當然,我只是說說我的看法
長官的意見既然不變
我只能照辦
無奈~~
註:小弟非政府單位,僅做做建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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