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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看到的新聞

蘋果日報
標題"窄彎道超車 迎面險撞騎士"
(詳細內文請搜索標題,有行車記錄器畫面)
部分內容:
一名重機騎士日前行經一處彎道時,驚見對向一輛載水車高速超車,整輛車竟開在他的車道上迎面衝來,他連忙鳴喇叭示警,載水車未減速也未回到自己車道,硬是將他逼到路旁,差點就撞上山壁................


轄區新店分局交通分隊分隊長洪瑞祥表示,該路段的中線是黃色虛線,即是可超車路段,雖直行車有道路使用權,載水車司機未肇事,可能無法可罰,但若不慎肇事,則須視現場狀況釐清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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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要出事才能罰=.=
真出事可能就不見一條命了
2011-08-23 9:55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新聞

chia25 wrote:
蘋果日報 標題"窄彎...(恕刪)


台灣的法律就是這樣
保護做惡的一方,為善的一方卻是儘可能的打壓
老實說台灣的法律對於老百姓的期待的回饋性
遠比不上回教以牙還牙的傳統法律

偏偏中國人法治觀念整體偏弱..哪個人不是見縫就插
反正出了事再來看誰的後台硬..背景好

讀過書的人是這樣
更別說那些普遍學歷偏低的貨車司機了.....

自保比較重要
遇到這些司機千萬別硬碰硬
命只有一條...這些人撞死你也頂多公會出錢幫他扛
根本不痛不癢...

業務過失致死也不過幾百萬就打發掉了....

zeonforce wrote:
老實說台灣的法律對於老百姓的期待的回饋性
遠比不上回教以牙還牙的傳統法律(恕刪)


無知偏激發言

今天把殺人罪從法條上劃掉

然後規定殺人者人恆殺之

看看這樣這社會會不會比現在祥和

動點腦好嗎?

vvvvaaaa wrote:
無知偏激發言今天把殺...(恕刪)


以牙還牙以眼還眼
在漢摩拉比法典就有了
會不會更祥和不敢說
但是治安會更好~~
就像是偷東西斷手之類的....

chia25 wrote:
蘋果日報 標題"窄彎...(恕刪)


所以我一直搞不懂,人權團體一直說犯人也有人權,那~~那~~被害人的人權在哪呀~~

人權是建立在尊重個人的原則之上,犯人都不尊重別人的人權了,他要人權作什麼??
人生在世五十年 與天長地久相較 如夢又似幻一般

chia25 wrote:
蘋果日報 標題"窄彎...(恕刪)


不只對向車道
連同向車道都會逼車
所以
我只好乖乖去騎路邊



vvvvaaaa wrote:
無知偏激發言今天把殺...(恕刪)


會唷!不知道是誰說的,好像是邱吉爾講的。他說的大意是:和平是建立在戰爭與暴力的恐怖平衡上…
今天這些逆向、超速、亂停車的,不就在賭定說:衰運不會降在我身上~別人家的孩子死不完的基礎上嗎?
不信…請在下課放學的時間,各大托兒所、小學、補習班前瞧瞧~

我覺得現在應該是以暴制暴的時代才對~

chia25 wrote:
蘋果日報標題"窄彎道...(恕刪)



這太誇張。。。警察這樣說對嗎??

那表是逆向只要是雙黃線。。。對向車就可以不管他??

要超就超。。。管他去死??

希望警察說這沒問題之前想一下。。。對嗎?

不會拍照片 wrote:
這太誇張。。。警察這...(恕刪)

警察講該路段是黃虛線。
udo07 wrote:
以牙還牙以眼還眼在漢...(恕刪)


沒錯!

那本法典造就了[路不拾遺,夜不閉戶]的社會現象。

大家認為有沒有祥和點?


認識標線

的確沒有規定不能跨越!

但法律只是做人最低道德要求,有必要什麼事情都訴諸法律途徑嗎?

那做人也太痛苦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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