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痛恨重機鑽車縫.
說是違規, 請問違規的點在哪裡?
哪條法規?
因為我不覺得違規,雖然我買不起重機.
補充一點:
重機比照汽車,當塞車的時候也常常兩線道當三線道開, 也不見警察開單.
應該是表示這樣也不違規吧?
如果是, 那為何重機鑽車縫算違規?
真的只是發問, 不要鞭我.
感謝.
march6047 wrote:
很多人痛恨重機鑽車縫...(恕刪)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45 條
汽車駕駛人,爭道行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二、在單車道駕車與他車並行。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101 條
汽車超車及讓車時,應依下列規定:
五、前行車減速靠邊或以手勢或亮右方向燈表示允讓後,後行車始得超越。超越時應顯示左方向燈並於前車左側保持半公尺以上之間隔超過,行至安全距離後,再顯示右方向燈駛入原行路線。
半公尺以上...
兩條有沒矛盾不清處
不過基本上不能併行是"汽車"都不可以
而法規上的汽車是指在道路上以原動機行駛之汽車 (包括機器腳踏車)
所以不論白牌綠牌黃牌紅牌,其它四輪或四輪以上
都不可並行
至於為什麼有人只對重機有意見,那就要問他了
我個人騎重機時是高架不會跟其它車併行,平面道路就很困難了,不過也是能不要就不要..
但不管高架或平面,常常都會有其它車輛過來跟我併行..-.-
其實我覺得不要高速靠很近刷卡是還好,不管我是開車或騎車的時候
我還真想看看哪天路上所有"汽車"都不併行會是什麼樣..
汽車的定義~樓上已經說過了
真的傻傻分不清楚
鑽車縫這件事~~更是奇怪
之前被警察先生問了一次
"你為什麼鑽車縫?"~~
我沒有騎在快車道或是逆向喔!!
當天騎的是速克達~騎在慢車道
路旁還有停車格位~~
只是真的交通部不願意給機車太寬的路線

我回他一句
"阿不然~機車停等區的機車哪來的??"

真高興~~他慢慢去研究了??!!

米咖 wrote:
45-1-2
會講這條的駕駛人, 心中那把公平的尺根本不存在!
你知道低!...寶島交通.......自由心證
由來是..
1.一樣檢舉車輛的照片或影片(無關幾輪)可因解釋不同,開罰就大不相同,社會輿論也不盡相同
2.一樣法條解釋不同,附加但書也一堆,甚至互相牴觸,最終判決也相去甚遠
像台灣對於大型重機的法令是附加在原有法則上,而且相當.....(

例如
黃牌到底是啥種等級的車子???其實是過度級...因為沒這級..
停車規定到底是如何???<--私人自由心證,公家..解釋很多種,還是自由心證
越級駕駛???<--這跟550條款有關
550以上到底是啥交通工具???<--如下條
視同汽車卻不等同於汽車???<--那到底是哪種交通工具,特性不同怎能一視同仁
大型重機前牌到底是啥鬼???<--附加公文一大票,卻沒個準則
防盪蓋V.S防燙隔熱裝置???<--重形式不重功能就對了...
....要舉例真的太多了..
其中還有像是根本沒附加說明的案例
就像關於機車停等區
當初設立是因為機車體積小方便穿越停止中轎車,加速力強,為改善交通情況所設立..
那有許多大型重機也是相同特性,可是依法條卻牴觸,因視同汽車所以不能停???
但卻也等同為機車同樣性質,又能停???
阿!~是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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