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關稅局都知道稅負很高, 為何不反映給財政部降低?
進口機車不一定划算!關稅總局昨天指出,由於進口機車總稅負仍高,如進口人於國外購買後直接運送回國,請切實申報交易價格;如屬進口人於國外自用後,宜請預先估算稅費成本,再考慮是否攜回,以免負擔過重。
近年常見以個人、團體名義進口重型機車,海關呼籲應詳實申報完稅價格及相關配備,以免違反海關緝私條例等相關規定,遭受處分甚至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依規定,進口機車應繳進口稅費(包括進口稅、貨物稅、營業稅及推廣貿易服務費)及適用之稅率,不因其為新、舊而有別。歸列稅則第八十七章之機車,進口稅率十八%(五十西西以下及二五一至五百西西)或二○%(五十一至二百五十西西及五○一西西以上),貨物稅率十七%,總進口稅率為四五%至四七·四六%。
關稅總局強調,進口機車的總稅負目前仍高,且於完納稅捐提領出倉後,尚須依「車輛型式安全審驗管理辦法」等國內相關法令規定,向財團法人車輛研究測試中心辦理車輛型式安全審驗,才能申領牌照。因檢測費用頗高,加上高額稅負,因此進口機車並不一定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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