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偉 wrote:
哈哈,我是在說重機族(恕刪)
挑釁重車族最好用的言論就是………………收回路權 血流成河
交通規劃不良,不怪交通部,怪重車族。
交通執法不力,不怪警政署,怪重車族。
司法判決不公,不怪司法院,怪重車族。
守法觀念不足,不怪教育部,怪重車族。
連坐法:我看到 A 重車騎士違規,所以 B 不配擁有平等路權。
流氓心態:因為重車撞不贏我,所以不准上。卻不是因為我的殺傷力較大,所以我開車要更小心,不能再像過去一樣隨心所欲。
戴帽子:重車一定都是如何如何違規,一定都是如何如何危險駕駛,所以不配擁有平等路權。
階級鬥爭:騎重車的一定都是有錢有閒的人,一定都是金字塔頂端的人,重車只能當做休閒工具,所以課重稅只是剛好而已。
受到政府成功洗腦者:公路是我們大四輪專用的,小二輪憑什麼跟我們共享路權,小車就是應該旁邊玩沙去,別忘了你們可是機慢車,機器腳踏車,了不起也只不過是大一點的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罷了,公路這種速度這麼快的地方,不是你們玩的起的。
眼紅症患者:重車進口前,我的爆改喜美(舉例用,請勿過度反應)稱霸全國各大公路,重車進口後,連個小CB400都把我電的死死的,連坐在旁邊的辣妹也在笑我,想到就不爽,以後看到一台撞一台。
以上言論在 2007後期開放快速公路跟禁行機車達到最高峰 近幾年有逐漸緩和跡象
面子是一定要給的...... 不過臉有時候也是自己湊過來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