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燒肉丸子 wrote:路權是指用路的權利.(恕刪) 對機車有利的地方, 重機本質上是機車。對機車不利的地方,重機要爭取跟汽車一段的路權。那為什麼本質是機車,爭路權的時候就要爭跟機車不同的路權?換句話說照你的邏輯, 重機爭取了跟他本質不符的路權。紅牌重機本來就有他的特殊性。 他不是一般重機,也不是汽車。你要說他有強於一般機車的特性,所以要爭取汽車一般的路權,這很OK但一旦人家說紅牌重機與一般機車不同所以要限制他的時候,馬上改口說紅牌重機質是機車,所以機車能行的紅牌重機也都能行,這就矛盾了。
星光的原野 wrote:對機車有利的地方, (恕刪) 這是因為中華民國政府實施獨步全球的禁行機車、車種分流外加當年的禁止重機進口而來,在台灣機車跟汽車是零和遊戲,不是汽車就是機車,但明明都是同一本交通法規,汽機車一併適用就沒這個問題了。否則你說重機是汽車卻不能上國道,蘇花改跟南迴改也禁止通行,因為這時叫做機車;你說他是機車卻連機車停車格也不能停,為了安全去兩段轉也要罰錢?對機車有利的他說你是汽車,對機車不利的他說你是機車,玩法規的人是官員,不是買車的騎士。
這我有感 我們住戶也抗議過我機車太大台我們社區有個停機車的空間 就我一台重機很多歐巴桑會有意見去跟管理員講 但我沒鳥他們 要嘛就直接跟我講啊 遇到我又不敢說什麼 管委又不讓我停到地下室說那是機車 管委也是個歐巴桑 想也知道他不會支持但時間久了也就沒啥了大家都習慣了但他們確實是會怕刮到 通常住戶機車都擠在一起 有的幾乎沒空隙但停我旁邊的話都明顯空隙比較大但還是有被小小刮到過 想說不大算了不然我一定調監視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