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路,雙向各一個線道,根本沒有超車道,不管快車,慢車,全部一個車道,一台跟著一台一台機車騎在不是車道,不是超車的地方,從你後照鏡看不到的地方超車,誰理你機車,什麼外內外超車,汽車左右偏在自己車道,然後說蓄意殺人?超車要從另一車道超,不能盲彎,不能用賭的某車道有100公尺空間可以超一台車,退檔,補油,切車道,超完,切回原車道,進檔回到道路速限,200公尺可以超二台車單線道,又是彎,又是水溝,又是山壁,又是載人,馬力又不比別人好..超車,除非你遇到慈濟的,遇到佛心的..不然,別人在前面憑什麼讓你,不然誰會知道一台莫名其妙就跑出來的車
行駛山路,又是雙黃線單線道,在開車的人,只會注意前面的路況,沒有人會去看右後照鏡然後看行車動態我覺得不是故意的因為先前四輪已壓到雙黃線(有可能上個彎是右轉彎)然後趕快靠近來雙黃線內然後又看到下個彎是左彎所以會稍微往右靠一點準備過左彎
AgaTsai wrote:詳新聞連結,大家怎麼看,是不爽被超車故意撞下去,還是四輪三寶被超車緊張不小心碰下去。...(恕刪) 二輪三寶無誤..雙黃線.又是找最狹窄的地方右側超車..汽車左轉哪看得到右側有車..
imosiris wrote:沒證據硬指故意的人...(恕刪) 小學生吵架找老師告狀:他故意來撞我,所以我才打他............先用對方是『故意』這詞來加深對方的罪狀,合理自己動手打人這事。先說對方是『故意』...,所以才會......。
只有我覺得影片很療癒嗎我騎重機也開車使用機率大概3-7但我要超車絕不會如影片中選擇這種路線法律是講因果關係的自己違規製造了一個危險因子沒拚過自己承受苦果這很合理你會闖了紅燈之後再來抱怨綠燈直行的車明明看見了你卻故意撞你嗎這邏輯根本就是搞笑看到鍵盤法官在那邊斬釘截鐵地說這一定是故意希望你們只是敲敲鍵盤不是真的同為重機族群不然真令人感到羞恥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7條第3款規定:駕駛人超車時,不得在前行車之右側超車,或超車時未保持適當之間隔,或未行至安全距離即行駛入原行路線。 違反規定者,處新臺幣1,200元~2,400元罰鍰。
在台灣,法定限速只是事後賠償參考依據,實際限速則是看每個人技術、車況、心情做決定....XD只要慢於當下個人技術、車況、心情時,一律都是路隊長、烏龜車。公田溝 wrote:全影片po出來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