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24132 wrote:
掛牌數、肇事數最高的車種向來不是汽車
是大家一直忽略的那種喔
而某些大型重機騎士使用大型重機的方法
跟使用那種交通工具沒什麼兩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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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的這是什麽話~
本來摩托車就是摩托車,硬要區分動力差異與重量操控性,也只能分個大概而已。
在法律與行政上區分大重與普重的權利義務,本來應該有很多的探討空間——不管是CC數或馬力作界限,還是是否要學習歐洲駕照分級制度,而不是區分車輛牌色。哪裡是現在的狀態就可以滿意的。
就是可惜,各個政論節目沒有把這種重要民生議題拿來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