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uniaki wrote:
您要看清楚才來回.
憲法保障的是自由, 我哪裡說憲法規定重機可不可以上國道?
還修什麼法? 早就已經通過重機可以行駛國道.
您要反對重機上國道, 當初修法時就要講了, 而不是修法過了才在那裡狗吠火車.
重機族群抗爭是因為從法律通過到現在, 交通部完全無作為.
也許, 監察院發個糾正案, 會比較快.
憲法保障的是人身自由,保障你可以騎重機的自由,跟限制你不能騎重機上國到並沒有衝突,我想您才應該看清楚。
tansywen wrote:
法的制定目的不在不執行,如果不想執行那就直接取消重機上國道法源,
而不是明明不想開放卻又三讀通過,搞模糊半桶水;
例如
媽媽跟小孩說你可以出去玩了,只要爸爸說可以就行;我可以出去玩囉!只是爸爸半夜才會回家。
女生跟男生說我們可以上床,只要結婚後就可以;我終於可以不用當處男了,但什麼時候結婚啊?
民進黨說我們要台灣獨立,只要公投過了就宣布;台灣獨立萬歲!!建國有望!!但台獨公投沒有入法呀?
立法院說重機可以上國道了,只要交通部說可以就行;終於可以騎車上國道了,但交通部不說就是不說。
只要後面不做,前面講再多、立再多法再多承諾就不可能執行,
所以立法的目的不在不執行,
如果不想開放,那就立法刪除重機上國道法源,
再不就立法規定任何排氣量機車不准上國道;
結果只會有開放與不開放,沒有這種打模糊仗的。
kuniaki wrote:
就是這樣,給您按讚。
雖然我不是學法的,但是這些觀念很基本,只要有上過學,這點基本的常識要有。
重機上國道,本來就有法源了。
交通部不依法行政,本來就是不對,監察院是可以發糾正案,交通部必須要提出說明的。
舉個別的例子吧,個人所得稅法修正,調高標準扣除額,請問政府要不要照新的標準扣除額向人民徵稅?
政府可不可以說,啊,反正政府缺錢,希望多徵些稅,所以就要求人民用舊的標準扣除額計算繳稅?
如果這樣向您徵稅,您同意嗎?
如果立了法,可以無視法律的存在不去做,那立這些法幹什麼?
我們來看看所位法源:
第 92 條
車輛分類、汽車牌照申領、異動、管理規定、汽車載重噸位、座位立位之
核定、汽車檢驗項目、基準、檢驗週期規定、汽車駕駛人執照考驗、換發
、證照效期與登記規定、車輛裝載、行駛規定、汽車設備變更規定、動力
機械之範圍、駕駛資格與行駛規定、車輛行駛車道之劃分、行人通行、道
路障礙及其他有關道路交通安全等事項之規則,由交通部會同內政部定之
。
機車禁止行駛高速公路。但汽缸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大型重型機
車,得依交通部公告規定之路段及時段行駛高速公路,其駕駛人應有得駕
駛汽缸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大型重型機車駕駛執照一年以上及小
型車以上之駕駛執照。
道路交通安全講習之方式、內容、時機、時數、執行單位等事項之辦法,
由交通部會同內政部定之。
本條例之罰鍰基準、舉發或輕微違規勸導、罰鍰繳納、向處罰機關陳述意
見或裁決之處理程序、分期繳納之申請條件、分期期數、不依限期繳納之
處理、分期處理規定及繳納機構等事項之處理細則,由交通部會同內政部
定之。
道路交通事故駕駛人、肇事人應處置作為、現場傷患救護、管制疏導、肇
事車輛扣留、移置與發還及調查處理之辦法,由內政部會同交通部、行政
院衛生署定之。
大型重型機車,除本條例另有規定外,比照小型汽車適用其行駛及處罰規
定;其駕駛執照考驗及行駛規定,由交通部會同內政部定之。
汽缸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之大型重型機車行駛高速公路,有下列
行為者,處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並記違規點數一點
:
一、行駛未經公告允許之路段。
二、未依公告允許時段規定行駛。
三、領有駕駛執照,未符合第二項規定。
四、同車道併駛、超車,或未依規定使用路肩。
五、未依規定附載人員或物品。
六、未依規定戴安全帽。
汽缸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大型重型機車違反前項第四款規定或汽
車行駛高速公路有前項第四款前段之行為,處駕駛人新臺幣六千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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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即使不是學法的應該也能很清楚,所謂重機行駛國道法源,上面很清楚載明,依交通部公告規定之路段及時段行駛高速公路,並沒有說全線開放,請問目前有沒有開放?交通部哪裡違法?監察院要糾正什麼?
要抗議的應該是開放的路段不夠多,而不是"應該"開放而沒開放!
觀念很基本,只要有上過學,這點基本的常識要有。
好,我們看看交通部為什麼不增加路段?
以下2017/05/08新聞內容
https://udn.com/news/story/7314/2449167
550cc紅牌重機是否可以上國道?交通部政務次長王國材表示,目前都在研議中,近日會開會討論,但國內各界意見分歧,有支持開放,也有人認為,重機上國道和在市區一般,會鑽縫隙、不保持安全距離,認為國內的環境還不夠成熟,因此對此持保留態度。
國內6年多前已增訂550cc紅牌重機可行駛國道法源,交通部遲未依法公告開放路段,近年重機騎士團體多次抗爭,去年,有超過上百輛重機直接騎上國道抗議。
王國材表示,交通部研究很多年,重機團體也談很多年,目前只在國3甲、快速道路試行,其他部份根據交通部與其他地方政府的談論,地方政府都不希望開放,交通部必須要尊重地方政府,地方政府認為重機上國道是很大的管理課題。
王國材表示,重機團體爭取路權是其權益,重機在國3甲行駛的行為與市區沒有兩樣,也會跟在市區一樣鑽縫隙,沒有保持安全距離,沒有上國道後應有的行為,這樣一來會弄亂國道秩序,這是交通部擔心的,也是交通部的課題。他強調,是否開放重機上國道,還是要看地方政府是否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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裡面很清楚講明交通部不開放原因,我想重機要爭取的是消除交通部目前疑慮,並且增加公告開放路段,或是修法拿掉"依交通部公告規定之路段及時段行駛高速公路",不過後者我想不太可能...
講話要有所本,而不是自己解讀事實,然後鬼打牆「有法源應該開放」「憲法保障」..否則目標都搞錯,抗議怎可能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