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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成共識!大型重機上國道 將推動試辦


kuniaki wrote:
您要看清楚才來回.
憲法保障的是自由, 我哪裡說憲法規定重機可不可以上國道?

還修什麼法? 早就已經通過重機可以行駛國道.
您要反對重機上國道, 當初修法時就要講了, 而不是修法過了才在那裡狗吠火車.

重機族群抗爭是因為從法律通過到現在, 交通部完全無作為.

也許, 監察院發個糾正案, 會比較快.


憲法保障的是人身自由,保障你可以騎重機的自由,跟限制你不能騎重機上國到並沒有衝突,我想您才應該看清楚。


tansywen wrote:
法的制定目的不在不執行,如果不想執行那就直接取消重機上國道法源,
而不是明明不想開放卻又三讀通過,搞模糊半桶水;
例如
媽媽跟小孩說你可以出去玩了,只要爸爸說可以就行;我可以出去玩囉!只是爸爸半夜才會回家。
女生跟男生說我們可以上床,只要結婚後就可以;我終於可以不用當處男了,但什麼時候結婚啊?
民進黨說我們要台灣獨立,只要公投過了就宣布;台灣獨立萬歲!!建國有望!!但台獨公投沒有入法呀?
立法院說重機可以上國道了,只要交通部說可以就行;終於可以騎車上國道了,但交通部不說就是不說。
只要後面不做,前面講再多、立再多法再多承諾就不可能執行,
所以立法的目的不在不執行,
如果不想開放,那就立法刪除重機上國道法源,
再不就立法規定任何排氣量機車不准上國道;
結果只會有開放與不開放,沒有這種打模糊仗的。

kuniaki wrote:
就是這樣,給您按讚。
雖然我不是學法的,但是這些觀念很基本,只要有上過學,這點基本的常識要有。
重機上國道,本來就有法源了。
交通部不依法行政,本來就是不對,監察院是可以發糾正案,交通部必須要提出說明的。
舉個別的例子吧,個人所得稅法修正,調高標準扣除額,請問政府要不要照新的標準扣除額向人民徵稅?
政府可不可以說,啊,反正政府缺錢,希望多徵些稅,所以就要求人民用舊的標準扣除額計算繳稅?
如果這樣向您徵稅,您同意嗎?
如果立了法,可以無視法律的存在不去做,那立這些法幹什麼?


我們來看看所位法源:
第 92 條
車輛分類、汽車牌照申領、異動、管理規定、汽車載重噸位、座位立位之
核定、汽車檢驗項目、基準、檢驗週期規定、汽車駕駛人執照考驗、換發
、證照效期與登記規定、車輛裝載、行駛規定、汽車設備變更規定、動力
機械之範圍、駕駛資格與行駛規定、車輛行駛車道之劃分、行人通行、道
路障礙及其他有關道路交通安全等事項之規則,由交通部會同內政部定之

機車禁止行駛高速公路。但汽缸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大型重型機
車,得依交通部公告規定之路段及時段行駛高速公路,其駕駛人應有得駕
駛汽缸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大型重型機車駕駛執照一年以上及小
型車以上之駕駛執照。

道路交通安全講習之方式、內容、時機、時數、執行單位等事項之辦法,
由交通部會同內政部定之。
本條例之罰鍰基準、舉發或輕微違規勸導、罰鍰繳納、向處罰機關陳述意
見或裁決之處理程序、分期繳納之申請條件、分期期數、不依限期繳納之
處理、分期處理規定及繳納機構等事項之處理細則,由交通部會同內政部
定之。
道路交通事故駕駛人、肇事人應處置作為、現場傷患救護、管制疏導、肇
事車輛扣留、移置與發還及調查處理之辦法,由內政部會同交通部、行政
院衛生署定之。
大型重型機車,除本條例另有規定外,比照小型汽車適用其行駛及處罰規
定;其駕駛執照考驗及行駛規定,由交通部會同內政部定之。
汽缸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之大型重型機車行駛高速公路,有下列
行為者,處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並記違規點數一點

一、行駛未經公告允許之路段。
二、未依公告允許時段規定行駛。
三、領有駕駛執照,未符合第二項規定。
四、同車道併駛、超車,或未依規定使用路肩。
五、未依規定附載人員或物品。
六、未依規定戴安全帽。
汽缸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大型重型機車違反前項第四款規定或汽
車行駛高速公路有前項第四款前段之行為,處駕駛人新臺幣六千元罰鍰。

-----------------------
我想即使不是學法的應該也能很清楚,所謂重機行駛國道法源,上面很清楚載明,依交通部公告規定之路段及時段行駛高速公路,並沒有說全線開放,請問目前有沒有開放?交通部哪裡違法?監察院要糾正什麼?

要抗議的應該是開放的路段不夠多,而不是"應該"開放而沒開放!

觀念很基本,只要有上過學,這點基本的常識要有。

好,我們看看交通部為什麼不增加路段?

以下2017/05/08新聞內容
https://udn.com/news/story/7314/2449167
550cc紅牌重機是否可以上國道?交通部政務次長王國材表示,目前都在研議中,近日會開會討論,但國內各界意見分歧,有支持開放,也有人認為,重機上國道和在市區一般,會鑽縫隙、不保持安全距離,認為國內的環境還不夠成熟,因此對此持保留態度。
國內6年多前已增訂550cc紅牌重機可行駛國道法源,交通部遲未依法公告開放路段,近年重機騎士團體多次抗爭,去年,有超過上百輛重機直接騎上國道抗議。

王國材表示,交通部研究很多年,重機團體也談很多年,目前只在國3甲、快速道路試行,其他部份根據交通部與其他地方政府的談論,地方政府都不希望開放,交通部必須要尊重地方政府,地方政府認為重機上國道是很大的管理課題

王國材表示,重機團體爭取路權是其權益,重機在國3甲行駛的行為與市區沒有兩樣,也會跟在市區一樣鑽縫隙,沒有保持安全距離,沒有上國道後應有的行為,這樣一來會弄亂國道秩序,這是交通部擔心的,也是交通部的課題。他強調,是否開放重機上國道,還是要看地方政府是否支持。

-------------------------
裡面很清楚講明交通部不開放原因,我想重機要爭取的是消除交通部目前疑慮,並且增加公告開放路段,或是修法拿掉"依交通部公告規定之路段及時段行駛高速公路",不過後者我想不太可能...

講話要有所本,而不是自己解讀事實,然後鬼打牆「有法源應該開放」「憲法保障」..否則目標都搞錯,抗議怎可能成功?

e1299129 wrote:
憲法保障的是人身自...(恕刪)


要看就來看啊。

這是當年2011年立法三讀通過的報導。
https://tw.mobi.yahoo.com/news/立院三讀-大型重機可上國道-042715193.html

請看這一段,

院會並通過附帶決議,公路主管機關應在法案修正通過後3個月內,完成修正並公告550cc以上大型重機行駛高速公路,及250cc以上大型重機路權比照小型汽車駕照考驗及行駛規定等配套法規。
相關道路設施、交通號誌等工程應於配套法規公告後6個月完成,並公告試辦行駛路段與時段,且建議開放國道6號、8號及3號新化以南路段為優先試辦路段。
附帶決議也說明,公路主管機關應取消大型重機懸掛兩面牌的規定,在全面換發牌照時改掛一面牌。1001108

我想請問您,這些事情,交通部做了嗎?
過了這麼多年,交通部什麼事情都沒做,這樣有沒有違法?這樣也叫依法行政?

國道的主管機關,是中央還是地方?交通部推給地方政府,對還是不對?
kuniaki wrote:
要看就來看啊。這是當...(恕刪)

您引用的新聞內容完整報導裡更清楚提到,重機「有條件」可以行駛高速公路,條件自然是公告開放路段才行。也就是我說重點如何爭取開放更多路段。

然後您再仔細看您po的內文

附帶決議,是要在時間內公佈相關法規以及設立標誌,這與開不開放路段並不衝突,提到建議試辦路段也只是建議,最終決定權在公路主管機關,也就是交通部或各縣市交通局。

這不就剛好印證我上面說的,中央與地方都沒人願意開放更多路段,所以重點在於重機如何讓政府開放更多路段不是?

部份重機不照規定,一直鬼打牆的吵鬧,跟小孩向父母吵著要零用錢有什麼分別?要就考個100,拿考卷來換零用錢嘛…您懂我意思嗎?

與其無理取鬧抗爭,我真的建議做一些有幫助的事情比較實際。
重罰金也是一種方式
W_SUN wrote:
果然官員又在講幹話了...(恕刪)


e1299129 wrote:



憲法保障的是人...(恕刪)

我還是要說,立法的目的在於執行立法目標,這條法的精神在於重機上國道,而不在官員點頭,怎麼反過來了大家還說對??
如果交通部的態度是不願意開放,當初就不應該三讀後連提出覆議都沒有。
要就開放再不然就刪除,刀切豆腐兩面光,這樣大家都沒意見,我想這是很容易理解的事,否則交通部永遠都不公布開放路段,立這條重機可上國道的法有意義嗎?
另外國道非地方管轄,就是因為交通部提出地方不同意的說法,重機協會特別去函各地方政府,回覆公文中得到的答案是,只要中央開放地方就配合,這一定有人說謊了。
tansywen wrote:
我還是要說,立法的...(恕刪)



交通部推地方 地方推中央 中央推交通部,交通部推民調

所以,應該怪重機族太少了。少到被普遍認為幾乎只有玩樂一途。

先去兩陽一葉抗議,將紅牌價格降至5萬,全民換紅牌重機,

1300萬輛紅牌,肯定秒過關。

jason 567 wrote:
交通部推地方 地方...(恕刪)

現在重機族群真的很少,加起來也才約10萬,總數量不到汽車800萬的零頭,
更不用提幾年前才3萬輛不到,就算集結抗議,新聞連報都沒有;
連要降稅都嘰嘰歪歪好幾年,分兩次調降;
但重機只會越來越多,有一天會多到政府不得不正視重機的權益。

tansywen wrote:
我還是要說,立法的...(恕刪)


您要這樣解讀是您的自由,不過就我認為法條目的只是確立規範,只說明"依交通部公告規定之路段及時段行駛高速公路",但實際上交通部有什麼考量,要不要開放,跟當初立法是兩件事情。


tansywen wrote:
現在重機族群真的很少...(恕刪)


所以我覺得重機族群根本搞錯重點阿,今天正事不做只會吵,
如果引起其它用路反彈,抗議重機並要求收回路權,請各位想想結果如何?

重機上國道 VS 收回重機路權

真正走上街頭抗議,您認為哪一方面成功機率比較高?

還有阿,就算開放部份路段,信不信過幾年重機就會要求開放全部國道?
然後國內車廠因為重機蓬勃發展,就會有低價重機,入門門檻降低,
試想未來雪隧五楊有車隊、有屁孩、有三寶...

我個人認為對台灣交通一點正面幫助都沒有。

與其如此,我倒覺得把問題根源解決:把紅牌路權比照重機 拿掉!
讓紅牌規類在機車,不必比較汽車停車,可以鑽車縫,可以走高架,但路權不比較汽車,
這樣就不會有上國道爭議,重機也不用委屈被當汽車。
e1299129 wrote:
您要這樣解讀是您的自由,不過就我認為法條目的只是確立規範,只說明"依交通部公告規定之路段及時段行駛高速公路",但實際上交通部有什麼考量,要不要開放,跟當初立法是兩件事情。...(恕刪)

我的看法是,事實上台灣要不是因為wto是不可能讓重機進來,
所以也打破台灣獨特的禁行機車車種分流,
因為重機的進口路權的問題,更顯出台灣大小機車路權的不合理;
可見政府態度是很明顯的,保守怕改變,禁止比開放更容易做。
有了重機才立了這條上國道的法,立法精神在於上國道,而不在官員的否決,
官員要做的應該是讓試辦順利,而不是直接拒絕試辦,
否則當年應該要提出覆議反對,但是都沒做。
這是我的看法。


e1299129 wrote:
所以我覺得重機族群根本搞錯重點阿,今天正事不做只會吵,
如果引起其它用路反彈,抗議重機並要求收回路權,請各位想想結果如何?
重機上國道 VS 收回重機路權
真正走上街頭抗議,您認為哪一方面成功機率比較高?
還有阿,就算開放部份路段,信不信過幾年重機就會要求開放全部國道?
然後國內車廠因為重機蓬勃發展,就會有低價重機,入門門檻降低,
試想未來雪隧五楊有車隊、有屁孩、有三寶...
我個人認為對台灣交通一點正面幫助都沒有。
與其如此,我倒覺得把問題根源解決:把紅牌路權比照重機 拿掉!
讓紅牌規類在機車,不必比較汽車停車,可以鑽車縫,可以走高架,但路權不比較汽車,
這樣就不會有上國道爭議,重機也不用委屈被當汽車。...(恕刪)

這部份是走回頭路了,台灣機車路權長期受到壓縮與剝奪,
現在很多人會覺得重機上國道無法令人忍受,
那是因為大家習慣機車本來就不應該有路權,
當年連重機都直接禁止進口了,就可以知道政府對機車態度是什麼,
在戒嚴時期的禁令一直到現在都解嚴多久了,機車路權還在戒嚴中;
現在這個時代人民主張自己的權益,站在這個浪頭上,
卻允許大多數的人共同反對別人爭取權益,
你說的違規自然有法規制衡,但是違規是不能與路權畫等號,
有了路權不見得要騎上去,但是違規則絕對要嚴辦。

tansywen wrote:
現在重機族群真的很少,加起來也才約10萬,總數量不到汽車800萬的零頭,
更不用提幾年前才3萬輛不到,就算集結抗議,新聞連報都沒有;
連要降稅都嘰嘰歪歪好幾年,分兩次調降;
但重機只會越來越多,有一天會多到政府不得不正視重機的權益。


再扣一半吧
所紅牌掛牌的車,有幾個真的是一般使用者?
一大堆是租賃業者車吧
一家租車店就十幾台了,大間的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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