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鎮男孩 wrote:奢侈品跟必需品是不...(恕刪) 他一年打工存10~20萬貸款10萬,(負債10萬)沒意外隔年就能還清這樣經濟能力算不行……?有些30歲夫妻家庭年薪不到80萬,養1子,背600萬房貸20年,沒意外要20年還清,這樣怎麼說呢?
小鎮男孩 wrote:如果車主如你所說能力...(恕刪) 襪賽 你的意思是現代人只要不買車買房就是偏離價值觀套用你神邏輯我不買房我花錢出國也是價值偏離我不買車我買好的包包價值偏離太多舉例不完 不過我是不太想買房啦因為正常人買透天厝可能下一代才還不完價值定義不盡同 你這樣說好像不太對捏
LIKE-SEIKO wrote:我只想問1.假設 阿提斯 整個修過要15萬 那車主 可以 實拿到15萬嗎2.那 阿提斯 車主可否提出民事求償 要求補償心靈損失3.可憐的是被波及到的無辜車主 不是那個年輕人 基本上Altis無過失可以依法實拿全部修車費用.另外因修車而無車可用的時間可以要求這段期間的交通費(記得留收據)如果車主沒空或不方便.也可以找保險公司代位求償.保險公司會先墊付給車主.然後派專業法律人跟肇事者去跑法院.如車上有貴重物的損失也可以一併提出.但心靈損失的部份.依台灣法律真的不要想太多.除非你拿的出精神科醫師的診斷証明書.才有機會求償.車主覺得那年輕人可憐.而將全部或部份費用自己吸收的機率應該不高.
wgyang00 wrote:那重機才買不到一年又是因車禍燒掉, 就找保險公司理賠再買一台啊,喔? 沒保險是嗎? 那要怪你自己囉, 連新車都不保險,(恕刪) 哪家有承保車體險的?快告訴我我一定去保!!!!!!
一開始想說分二段..前段是苦主好拚,有點可憐,後者是貸款還改車....然後看到一半,看到所謂前女友的留言...哇...突然之前,不想可憐苦主,也不想酸苦主...只想知道,這位苦主的新歡到應有多優,優到苦主能把前女友給放生...(前女友看起來也不錯看,也算人間凶器).有後續八卦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