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傳訊鎖 700公尺~ 蠻遠的 方圓 我上次去補習班 在樓上約3樓 停車場一樓還收的到~ 收到警報 馬上下來 另外有次去朋友家 他家4樓 我車子停 馬路對面 都還收的到~ 通常那些小朋友 聽到有警報都會怕... 上次也一個人在那給我亂移車 我警報響 馬上大喊~ 那個屁還 整個肩膀 跳起來 嚇了一大跳 連車都不敢停~ 這個方法你可以參考~如果真有走法律途勁 因為法律 要有嚴重毀損車體才會告成功~ 建議你擺一個容易壞掉卻不值錢 或是擺個小東西在那 只要那些小東西被小朋友弄壞掉 東西被偷走 你就能提告 不過最好有監視器的地方 另外如果她們有抽菸 丟菸蒂 或吐檳榔汁 則可以跟環保局檢舉 (我超討厭也些人沒品 檳榔汁噴到車殼 一定提告)
就是有這些的恐龍家長...才會造就現在很多屁孩............雖然我沒有遇過,因為車都停在家裡 這些小孩根本講也講不聽...... 跟家長 說~ 還會反嗆...這社會是怎樣?? 台灣有這麼恐怖了喔~~最好的辦法是~ 車子裝上行車紀錄器,就可知道誰動你的車子~ 屁孩就真的無解了@@哀................................真想八下去~ 以前我奶奶家附近有原住民小孩..常常讓我奶奶生氣,因為老是亂敲東西~放沖天炮之類的...... 一肚子火了~ 現在我奶奶也不在了,他們也就幾乎沒來了 哈哈
12129876 wrote:就是有這些的恐龍家長...(恕刪) 上次我的車也被原住民醉漢一把推倒後走人警察來人也跑了我不歧視任何族群,但是這個族群有少部分的人行為舉止就是這樣,小孩有樣學樣大人在喝酒聊天就放任小孩鬧,小孩鬧完大人喝茫了換大人鬧雖然我在那個地區工作時間不長,但真的就是這樣去雜貨店那些小鬼皮到衝過去飲料拿了就喝逼父母買單要是以前我這樣搞回家一定吃一頓粗飽要改變我看就只能把他們丟到強制性的環境去在教育了像我高中同學從小山上長大,也是整天這樣玩這樣鬧,高中三天兩頭就翹課抽煙要畢業前他不知道要幹嘛家裡也沒多的錢養她,他就跑去簽4年志願役上次巧遇我嚇一跳....人變的清爽正經也有升到某個官階,現在是個戰甲車維修技師的樣子...收入也比22K多一倍多不說根本沒人想像的到他以前是怎麼樣的狀況但...跟他一起從軍的另一個同部落的受不了操練還沒簽約就退了聽我同學說在外面遊蕩了一陣子就沒消息了
飄泊大強 wrote:今天得知原來附近的小學生(六年級)常常掀開車罩,上去跨坐,東轉西轉(恕刪) 從兩點著手:1.通報校長述明事由經過、該生為何並拍照佐證,敦請校長重視學生校外品行(強調嚴重性)。2.正經跟他們說:「已經通知糾察隊來登記你們了!」成立的話明天朝會就可想見,該生們低頭站在司令台被訓導主任當全年級面前訓誡一番!現在小朋友自尊心都很強的說,就不信他們還敢亂來~
toro827 wrote:我在小學工作,我老實說:這行不通呀(恕刪) 那就得由公權力鐵腕介入了:少年不良行為及虞犯預防辦法【公布日期】102.12.09 【公布機關】內政部等第2條 七歲以上未滿十二歲之人,有不良行為或觸犯刑罰法律之虞者,準用本辦法之規定。第3條 本辦法所稱少年不良行為,指少年有下列行為之一者: 六、對父母、尊長或教師態度傲慢,舉止粗暴。 一二、藉端滋擾住戶、工廠、公司行號、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 一五、其他有妨害善良風俗或公共秩序之行為。第5條 警察機關對於少年不良行為及虞犯之預防,除應利用巡邏查察等各種勤務經常注意勸導、檢查、盤詰、制止外,於週末、假日及寒暑假期間,並應協調主管教育行政機關邀集學校、社會團體派員組成聯合巡邏查察隊,加強實施上開工作。 學校、社會團體、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構)得知少年有不良行為或虞犯等情事,必要時通知警察機關協助處理。第17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