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菜切到手 wrote:
我比較支持 檢舉人有獎金的做法
那我看我三天就可以買一台公升級跑車了
以台灣人的違規駕駛情形來看
怎麼可能三天才夠買一台公升級跑車
少說也夠買一台百萬房車了

我光是今天早上 出攤收攤和買早餐在路上跑
加起來不到1小時的時間裡 就拍到6台四輪和3台小二輪的違規了

akita690 wrote:
還真是能掰
幫你護貝看看哪天你會不會覺悟
看到這篇臉紅
開車比較安全居然會被質疑
護航重型機車總不能胡說八道吧
別人家的孩子我管不著
重機儘量開放我都OK
我家的不准就是了...(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