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epsay wrote:官員們懶得動腦,連...(恕刪) 人家怎麼規定,你服從就是了不要什麼都是別人笨,自己聰明的不然怎麼劃分,你說一下你的高見很多事,一百個人一百個想法各行各業各角色對事情價值也不同誰跟你說官一定要騎大型重機才能訂要訂規則簡單,你可以考公務員或你去當立委..
Pan.tc328 wrote:人家怎麼規定,...(恕刪) 又來這種叫人去當公務員的人了,如果說在網路上抱怨一下就要去當官的話,那全台灣都是公務員了,你曾經有抱怨過什麼嗎?另外別以為制定法規的公務員都深思熟慮過了,紅黃牌怎麼分的?連官員自己都搞不清楚,就是亂搞一通啊~這樣的立法品質你很滿意嗎?你想抱怨台灣的公務員嗎?去選立委吧!——————————————-大型重型機車分成懸掛紅牌的重型機車,以及懸掛黃牌的重型機車,這樣的分法,可能許多民眾至今還不知道。尤其,大型重型機車何以以五百五十CC劃分成屬於紅牌(五百五十CC以上)的重型機車,以及屬於黃牌(五百五十CC以下、二百五十CC以上)的重型機車?又何以目前紅牌重型機車可以行駛快速道路,黃牌重型機車不可以?當初劃分的著眼點在哪裡?包括交通部官員與警政署官員都表示他們並不清楚。警政署交通組專員劉振安表示,當初交通部如何來做出劃分,他並不清楚;現在快速道路限速,最快速限是不能超過九十公里,這對於二百五十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的行車速度與穩定性來說,並不是太大問題。然而,不管如何,任何政策要做成決定,總是要有一些可以說服外界的理由。交通部路政司監理科科長林福山說明,原本交通部在試辦重型機車行駛快速道路時,並沒有區分紅牌與黃牌,只是後來法律明文規定之後,交通部就得依法辦理。他說,依據道安規則,上述兩類都屬於大型重型機車,只是經過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九十二條增修,把五百五十CC以上重型機車比照汽車。不過,王幸男國會辦公室說明,當初王幸男在提案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九十二條時,是在警政署官員說服之下,同意五百五十CC以上重型機車可以先行駛快速道路,然後兩年之後再來評估是否可以行使國道。王幸男國會辦公室表示,立委推動法案一般會先與部會官員溝通,王幸男原本也沒有做這樣劃分,可是由於考量重型機車禁止進口二、三十年,而且,國內一般汽車也沒有與重型機車在高速公路互動的經驗,所以,希望能以比較溫和,也就是採取漸進的方式來推動,也因此,最後接受警政署官員的建議,以五百五十CC劃分紅牌、黃牌兩車種。
tansywen wrote:又來這種叫人去當公...(恕刪) 歷史就不用談了你認為怎麼劃分比較好?侯市長如何?他光是門牌要改變,要創新,就搞的還法律,換顏色,換拍照為什麼要3,6,9分,為什麼不2,4,6分學界,業界,人民...她馬的好複雜最簡單的就是抄我在公司也一樣,你要創新,你要說服一堆人,你要挑戰一堆人疑問..老闆說,你就先抄,雖然..但錯的機率比較小..先抄後,先實行後,再看看能不能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