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現在規定還是不行 怎麼吵都是不行 不會馬上有所改變的
能不能走高速公路不會因為01激烈討論就會有結論
想上的就上 不想上的就別上去 既然都說走安全路是你們權益了
當然愛提出什麼論點也都是你們權益 你們可以爭取
但其他人也想安全 別人也有擔心和拒絕的權利 別因為有人反對就非要對方被你說服
我也不贊成開放 因為光是每天路上看到到處都是超速的重機
我就不覺得這些騎士真有顧慮到安全?
重機加速有多快 大家都清楚
但這些明明限速50的路段 卻老愛急加速習慣 不也是危害別人的駕駛方式
不可能走高速公路後 這樣的駕駛態度 就會突然消失?
汽車機車都有危險的駕駛人 國道已經夠多車禍狀況了 真的沒必要讓重機上來賭一把了
這是我每天在路上觀察到的情況 這是我的疑慮 所以自然會提出
不要老是汽車跟重機駕駛 針對這些疑慮跟看法再吵
既然都是某一方認定的事實了 誰會覺得自己說錯?
這標題如果是依我的論點來下 :
由182縣道事件可看出 開放重機根本是個錯誤 別再為了一個錯 又修訂出一個更大錯誤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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