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傷叫自衛打死叫殺人(防衛過當一樣要負刑責)那是不一樣的就像是今天有搶匪拿美工刀要搶你東西你卻用開山刀把他砍傷一樣是不行的法律上武器要對等這案子其實就很簡單機車騎士要馬等警察到場要不然就是下車把他拉開而不是催油門假裝要撞他法官罰的是催油門的舉動
kkmr wrote:打傷叫自衛打死叫殺人...(恕刪) 同意~再者也不要急著離開, 人家報警了, 即使將他撞開離開後人家說騎士把也撞傷後逃去, 情況更為不妙~~遇上這種情況, 身邊也有同行騎士, 安全應該沒大問題, 那個x人應該沒能力一個打幾個吧~~就停車熄火等警察就可以了~~~
自己可以檢舉別人違規, 但是就不能讓別人檢舉自己違規, 被人家抓到還惱羞成怒擋人家的路,難怪台灣亂象一堆, 真是不愧為鬼島....................說不定神鬼奇航以後會來台灣取景, 神鬼奇航n鬼島台灣...............
TDCI-AK wrote:今天看新聞,才知道之..改天我缺錢也來躺一下馬路就有錢進來了.(恕刪) 躺看看呀~萬一沒人加油門撞你 錢從何來?躺到背麻掉也沒錢~-----------------------等警察來就好了 到時說不定是"檢舉達人"求你和解
我不知道這些泡司法的,有些什麼看法。不過我認為這件事件上,雙方都有逾越法律的問題。重機騎士如果有辱罵,就已經有公然侮辱的問題。檢舉達人檔車,強制罪。騎士被擋了,催油衝撞,傷害。這些都是實際發生的事情。理論上也都不嚴重,就是緩刑、罰金而已。如果真如所提,重機騎士的工作部可有任何案底,那他付錢和解,也沒啥錯。法律不是拿來保護自以為正義、血氣方剛的人。面對這種事情,還是要冷靜,用腦袋處理。文明的社會,需要成熟的司法素養的。常看到電視上受害者家屬去扁兇嫌,如果兇嫌對家屬提起傷害告訴,你覺得會不會成立?動私刑的,不會讓社會比較正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