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就是....車禍後沒關心小妹妹傷勢~還補上幾腳!!騎士是不是該去看看精神科?!車禍後爬起身腦筋一片空白?(這台詞哪抄來的?過時了啦!)對方只是小妹妹!小妹妹也!車禍是車禍~踹人是踹人!請不要混為一談!真的很扯!!比扯鈴還扯 wrote:踹人當然不對小朋友在...(恕刪)
showen wrote:你的A好像比較近?我...(恕刪) 監視器看到撞擊發生的地點是在路口淨空區的邊緣,同時以方向來看應該是比較靠近信義路那一側。所以測量的點應該是在中正路與那個小巷子口會比較正確。不過地圖一定都有誤差,是不是100公尺內應該只能現場測量才能分辨了。
Amduscias wrote:其實我真的滿討厭隨意...(恕刪) 大大你可能要看清楚點唷她是等到有車讓他她才加速通過的如果那人渣沒騎"重機"走路肩會有今天的狀況發生嗎?你說的是一般不看左右來車的人但是小妹妹很明顯有看車
f8346797 wrote:踹人不對? 那闖馬路...(恕刪) 踹人本來就是不對啊?你媽沒教你嗎?更何況撞傷人還去補兩腳?如果闖馬路就應該被人撞,被人踹?那就請一視同人,請守在各個路口監視每個行人一有違規,你就衝去撞他,然後補踹!真不知道老師是怎麼教你的!
剛剛中午吃飯,翻蘋果報紙。上面寫,國中學歷16歲開始在修車廠工作;月薪三萬,36期分期買五十幾萬的重機。@@? 除了車貸(剛剛計算機按一下沒有利息直接除,一個月也要壹萬五)之外其他的錢都交給父親?(騙人,出去玩不用吃飯,買車不用養車?),月薪三萬可以這樣花喔?還是"第二台"重機, 蘋果是不是少KEY一個零。
很多汽車在設計時會被限速才獲准上路,是因為在一般道路上,有時會有一些小動物可能衝出路面,導致可能發生的交通意外,就算我們可以教育到全國的小朋友遵守交通規則,但也沒有任何國家做得到教育小動物遵守交通規吧?因此,站在尊重生命的立場上,我們在加油門的同時,應多加考慮發生意外的可能。而這事件中的小朋友當然有不對之處,但我們也應給予學習的機會,小孩子若任何事都懂,那丟臉的就是大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