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17

小妹妹被撞 較完整監視器畫面 (非新聞影片)


不夠老騎士 wrote:
抱歉啦,您現在才大學...(恕刪)

也許我跟老人有代溝,抱歉瞜,打擾你了,還讓你來回我發言,辛苦您了。
行人隨意闖越馬路是不對
但自己撞到人了不趕快打119反而還下來踹人orz
要是因此導致小妹妹傷更嚴重或是有什麼嚴重後遺症那他更麻煩了
一件單純的事情可能導致最後有刑責

ilovekimchi wrote:
敢問一仙人掌一, 你...(恕刪)


其實不用跟一個才剛拿到機車駕照的小鬼一般見識

他可能連一般行車觀念還都不懂!!

對一個還沒當父母的人來說 是很難有同理心的....

重點就是....車禍後沒關心小妹妹傷勢~還補上幾腳!!

騎士是不是該去看看精神科?!

車禍後爬起身腦筋一片空白?(這台詞哪抄來的?過時了啦!)

對方只是小妹妹!小妹妹也!

車禍是車禍~踹人是踹人!請不要混為一談!

真的很扯!!
比扯鈴還扯 wrote:
踹人當然不對小朋友在...(恕刪)
showen wrote:
你的A好像比較近?我...(恕刪)


監視器看到撞擊發生的地點是在路口淨空區的邊緣,同時以方向來看應該是比較靠近信義路那一側。
所以測量的點應該是在中正路與那個小巷子口會比較正確。
不過地圖一定都有誤差,是不是100公尺內應該只能現場測量才能分辨了。

Amduscias wrote:
其實我真的滿討厭隨意...(恕刪)


大大你可能要看清楚點唷
她是等到有車讓他
她才加速通過的

如果那人渣沒騎"重機"走路肩
會有今天的狀況發生嗎?


你說的是一般不看左右來車的人
但是小妹妹很明顯有看車


f8346797 wrote:
踹人不對? 那闖馬路...(恕刪)


踹人本來就是不對啊?你媽沒教你嗎?

更何況撞傷人還去補兩腳?

如果闖馬路就應該被人撞,被人踹?

那就請一視同人,請守在各個路口監視每個行人

一有違規,你就衝去撞他,然後補踹!

真不知道老師是怎麼教你的!
阿虎~*
剛剛中午吃飯,翻蘋果報紙。上面寫,國中學歷16歲開始在修車廠工作;月薪三萬,36期分期買五十幾萬的重機。@@? 除了車貸(剛剛計算機按一下沒有利息直接除,一個月也要壹萬五)之外其他的錢都交給父親?(騙人,出去玩不用吃飯,買車不用養車?),月薪三萬可以這樣花喔?還是"第二台"重機, 蘋果是不是少KEY一個零。
[A Man After Dark]『文字/影像/音樂/還有過剩的自我意識』http://blog.yam.com/ajump
還有大型重型機車, 視同汽車, 明顯規違行駛慢車道。
很多汽車在設計時會被限速才獲准上路,是因為在一般道路上,有時會有一些小動物可能衝出路面,導致可能發生的交通意外,就算我們可以教育到全國的小朋友遵守交通規則,但也沒有任何國家做得到教育小動物遵守交通規吧?因此,站在尊重生命的立場上,我們在加油門的同時,應多加考慮發生意外的可能。而這事件中的小朋友當然有不對之處,但我們也應給予學習的機會,小孩子若任何事都懂,那丟臉的就是大人了!
  • 217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17)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