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上次聽說那個標線可以視為車道之延伸行駛在上面不算違規你就主張交通法規第二條 車道為標線及所劃分之範圍跟上次申訴結果並未跨越標線其實講難聽一點他都說你沒跨車道了 哪來的未遵守標線指示而且他的判例上所謂"壓"是什麼意思?如果是口語解釋=跨越你可以去找判例原文看仔細啦我覺得你可以上訴啦
lizerjan wrote:我在8月間行經中和...(恕刪) 這個地方明明是要上中和往新店上復興橋前的路口吧下64後最內線會是用來左轉,樓主的騎法還滿像原本騎偏內線發現在排隊就切外線這樣也符合樓主說的在兩道中間騎,另外畫面右邊可以喵到一點黑色車頭,我猜測樓主是在兩道中騎乘,導致檢舉的車主有壓力,不爽就叭你順編吉一下是我大概也會這樣幹,另外樓主一直強調是壓在線上騎,最好是都不會左右微幅移動閃後照鏡啦,只要有微幅移動你輪子就是越線了,難道以為要完整移過兩條白線才算唷
法規只有禁止"跨越"雙黃線、雙白線,並沒有禁止行駛於車道線,雙白線或是雙黃線上,照"法規"你只要別"跨越"愛騎多久都可以。第60條 第2項 第3款 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者,本來就只有禁止"跨越"雙黃線雙白線,沒有禁止"行駛"於上面,何來不依照標誌、標線指示?別理那些不懂法規,在那邊跟風的鍵盤人,繼續申訴就對了。
違規申訴成功,反罰更重3個月前的新聞,跟樓主有異曲同工之妙雙白實線:設於路段中,用以分隔同向車道,並禁止變換車道白虛實線:設於路段中,用以分隔同向車道,白實線側禁止變換車道或跨越上面是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49條的規定看照片很明顯你就是已經跨越你那車道的白實線還是你以為兩條白線都跨才叫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