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無言的版.....基本上台灣人的美學思維距離時尚還差得遠了....至於所謂的路權....個人只有五個字....就是『安分與任份』個人有汽車、重機、小綿羊駕駛不同交通工具時,就要立刻有不同思維,拿出該有道路道德與安全性騎小綿羊就是接受兩段轉、騎專用道、不逆向到車陣最前端等紅燈、不亂鑽騎重機就是接受無法上高速公路、不亂鑽駕駛汽車就是不逼機車等...若每天騎乘小綿羊通勤的辛苦人,自己需要好好的加油爭口氣,賺大錢之後,買好車、請司機,你們固然辛苦,但打嘴炮不會讓你們變成有錢人,雖然有句比較難聽的話:『什麼人開什麼樣的車』....但這是事實,除非你們想繼續當這樣的人無腦開車族也大有人在,請你們安份守己,拿出該有的汽車駕駛水準,別讓其他人看笑話回歸最後重點,台灣法制觀念太過薄弱,整天吵教育如何如何,真正該教的反而沒教.....
a901922001 wrote:轉自小S徐熙娣FB...(恕刪) a901922001 wrote:一台汽車是六部機車或四部重機的使用空間呢?開放機車路權實施汽車高乘載才是真正的解決之道 國情不同!機車密度不同!國土大小不同!守法觀念不同!國外也是有禁汽車阿如colombia, 禮拜一會禁尾數1,2號的車牌不能上路
這是量的問題,所以需以價制量未來外縣市進入台北市的汽車,機車(含白黃紅牌)請繳入城費,反之亦然,如牌照在台北市的汽機車需有車位證明,並繳交停車稅,一來可增加稅收,二來可改善交通如此一來在台北市騎車也可以很時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