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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機到底是屬於汽車還是機車?


focuschung wrote:
汽車禁行機(慢)車道,
機車禁行汽(快)車道,
重機沒有禁行問題,可以同時行駛兩種車道,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99-1 條
大型重型機車,比照小型汽車適用其行駛規定。但另設有標誌、標線或號
誌特別管制者,應依其指示行駛。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95 條
...
四輪以上汽車在劃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道路行駛,除起駛、準備轉彎、準
備停車或臨時停車,不得行駛慢車道。但設有快慢車道分隔島之道路不在
此限。

因為大型重機比照小型汽車,所以法規上是不得行駛慢車道。
所以樓主說"重機沒有禁行問題,可以同時行駛兩種車道",是不對的說法!
machang wrote:
不知道開再慢車道的汽...(恕刪)

其實大體上可以分成平面道路和快高速公路兩方面來講

平面道路就像白牌騎士一樣 就算在行進間 還硬是要鑽車

只是因為大眾默許了這些白牌做這些事 不然抓都抓不完 偏偏紅牌是那麼的顯眼 聲音更是獨特

重點是政府既然都給了紅黃牌可以排排隊 免二轉的權利了 卻還跟白牌一樣在鑽 實在不是明智的做法

但還是有一點可議 就全部的道路來講

究竟在時速30以下的車陣中 到底可不可以做lane splitting

排除危險的疑慮下 的確可以明顯紓緩車流

也可以解決四輪對於塞在車陣中眼前的機車們


危險示範 爭議範例
針對本回回應 其他工具類不予回應


沒路權的時候就說我們是汽車

我們有繳錢BALABALA....一堆

塞車的時候在躦的時候

就說 還好啦 我們應該也算機車吧

然後網路上就會有很多人說

我們都很守法BALABALA.....


((事實上 在路上一堆都是塞住有縫就鑽

BJ4

01永遠只有好人

我也想當好人阿~~~~~~
Luckypro wrote:
因為大型重機比照小型汽車,所以法規上是不得行駛慢車道。
所以樓主說"重機沒有禁行問題,可以同時行駛兩種車道",是不對的說法!

錯歐

機車也是汽車的一種

公路法(第二條第十款)
十、汽車:指非依軌道或電力架設,而以原動機行駛之車輛。


而規定是...
四輪以上汽車在劃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道路行駛,除起駛、準備轉彎、準
備停車或臨時停車,不得行駛慢車道。但設有快慢車道分隔島之道路不在此限。


也就是說 , 大型重機與汽車一樣

但是 "在劃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道路行駛" 此條 , 特別限定 "四輪以上的汽車" , 所以 , 三輪以下的汽車就不在此限~~

focuschung wrote:
我知道,問這個問題很...(恕刪)


享權利時是汽車,盡義務時變機車
一切都是台灣的法規有問題
汽機車路權本來就要一樣
不過在鬼島就分等級了

以前台灣的汽機車路權是一樣的
直到禁行機車出現....

focuschung wrote:
我知道,問這個問題很...(恕刪)


我不知道我的印象有沒有錯
印象中,"汽車禁行機(慢)車道"的車到,跟快車到中間會有分隔島之類的路障,你根本跨不過去
所以是要怎麼樣從最內側到最外側,又或是從最外側到最內側

話說回來,目前最常看到的狀況比較會是
1. 公車,離開站牌後從最內側到最外側直行或左轉
2. 公車,從最內側往最外側靠站
3. 自小客車,最內側往最外側右轉
4. 自小客車,在紅線區臨時停車完全擋住機慢車的道路(還會嗆聲說我只停一下)
5. 自小客車,行駛機慢車優先道路(塞車時我還能體會,最內側沒車時是怎樣....)
重機?你說的情形太少出現,汽車比較常出現

至於你說得如何應對,建議你使用機車一個月,就應該會知道開車要怎麼應對了
如果還不知道,那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說了~~
power1912 wrote:
享權利時是汽車,盡義務時變機車..(恕刪)

什麼權利?什麼義務?
法規裏的汽車就包含機車
你說的權利義務是哪些?
目前所有車種的權利義務不同點在哪?
差別的原因是什麼?
四輪汽車和聯結車為什麼權利和義務又不一樣?

zzz841155 wrote:
塞車時是機車
不塞車時是汽車..(恕刪)

塞車時汽車和機車的法規除停等區和專用道之外差別在哪?

一堆人眼中路上只有汽車和機車兩種車
只會二分法
法規也不看

zzz841155 wrote:
塞車時是機車不塞車時...(恕刪)



不能同意再多了~
問題在人,跟甚麼車無關!
其實最不守交通規則的是...騎腳踏車的人!
很少看到不闖紅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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