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遇過一次燈號變黃燈時,本可以變紅前通過斑馬線,但交警變黃就高舉指揮棒吹停,我就在有點速度下停下來,尖銳剎車聲傳來我撞在引擎蓋摔落地面滾了幾圈,離我停車距離已是數公尺遠,機車噴到路中,人沒事幾個關節皮肉傷流血瘀青,至今我仍忘不了那天旋地轉的景象台灣交通文化是黃燈繼續衝,變紅了還是要搶個1~2台過去,更別說黃燈下了,急停真的會冒冷汗
遵守交通規則是為了確保你不去傷害別人別人不遵守交通規則當然有可能會傷害到你這問題很明顯是小黃沒遵守交通規則,保持安全距離。關重機停不停機車區什麼事?之前也有個爸爸載兩小紅燈停機車區,被後面卡車追撞所以大家看到紅燈都應該衝出去!!才被會被後面撞到?????牽拖啊!!!
RICK wrote:主題: 按照法規騎車,下場就是容易造成車禍...?...(恕刪)1.汽車駕駛是否無法立即分辨是重機,也就是無法立即分辨是否前方機車應停於機車停等區內或外?...(恕刪) 道安94條1款:汽車在同一車道行駛時,除擬超越前車外,後車與前車之間應保持隨時可以煞停之距離。話說回來,你都說對方知錯也很有禮貌了,又何必上來暗諷對方不懂法規呢?
很明顯他認為你騎的是機車預設立場認為你會騎到停等區裡面結果你遵守規定停在格子後面原因1.相關單位自己設定法規修訂的重要性,來決定要不要宣導。但不管規定大小,只要影響夠廣就應該用各種方式宣導。2.規定太繁雜讓民眾難以適應。